半夏小說

大明:不裝了,我祖父是朱元璋_第9章 朱懷的商業宏圖!(1)

關燈

朱懷返回秦淮河畔的小宅院。

如今擁有了商籍份,諸多商業之事便可放手去實施了。

早在數年前,朱懷便深探究,一旦取得商籍後,應當從事何種營生。

他的書房,早已堆滿了關於商業運營的手稿。

其中最令朱懷心的,莫過於鹽業。

明朝初期沿襲元朝鹽業制度,普通百姓無法私自販賣食鹽。

售賣食鹽,必須通過府獲取鹽引。

朱懷顯然不可能直接涉足終端零售,他既無足夠的資本在應天府租借店面,也無財力向朝廷購買鹽引或從鹽商購得原鹽。

然而,不能從事終端銷售,並不意味着無法涉足鹽業生意。

當時朝廷對食鹽實行兩種政策,一是民制收商運商銷的“開中法”,二是民制商收商賣的“綱法”。

換言之,朱懷完全有可能自行提煉食鹽,繼而將食鹽售予府或是商人!

當時大明食鹽主要依賴海鹽提煉,礦鹽提煉之法民間尚未掌握。

彿滿

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