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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末做梟雄_第三百一十一章 鈍刀之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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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場很快立好了,就在寇公祠的前面,讓上萬名百姓親眼目睹,出上一口惡氣!

很快的,參與貪污的大小吏共計五十八人,全被五花大綁的拖到了法場中,人人面如死灰,有的子都嚇尿了,其狀狼狽不堪。

秦鋒親自監斬,熊大帶領一隊親兵充當劊子手。

熊二則帶領另一隊親兵,前去追趕兩天前出發的商們的隊伍,誓要將糧食和兒追回來。

再看被服、跪在法場中間的知州—丁不群,已經是汗出如雨,抖如篩糠一般了。

萬沒想到,秦鋒如此厲害,沒有被自己的騙局蒙蔽,還殺了一個回馬槍!

更沒想到,秦鋒如此兇狠,竟然不經請示,就要當眾決這麼多吏!

怎麼辦?

不能坐以待斃,必須想辦法自救才行,否則腦袋就要搬家了!

想到這裡,丁不群扯着嗓子喊了起來:“姓秦的,我乃是朝廷命,你則是邊軍中一員小小參將,你本無權置本,私殺命,掉頭之罪!”

“哈哈,你說的不錯,本將軍的確無權置你,不過嘛,本將軍是奉了三邊總督楊大人的手令,置你們這些貪污吏。

總督大人有聖上親賜的尚方寶劍,凡治下文武員,有違背國法者,皆可先斬後奏,手令在此,你睜開眼睛看看吧!”

西

便

滿

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