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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縣令到帝師_第752章 而且我聽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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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陶志得意滿的回到了軍營,點齊兵馬,準備向南出發。

就在京城點將的時候,遠在魏州的秦朗終於收到了南市政廳執政奚雲的加急報告。

“秦大人,南發生了一起惡事件,急需大人批複。”

秦朗一目十行,很快就了解了事的起因和經過。在這封加急報告里,奚雲不偏不倚,把調查報告寫得非常詳細。

從對方沒有亮明份,並意圖襲擊巡捕,到巡捕與其對峙,火槍隊出手,對方才大是鄧州牧,南的頂頭上司。

秦朗拿着這份報告皺起了眉頭,奚雲送來加急報告的意思非常明顯,就是他已經擔當不起這個責任了,需要秦朗出來承擔這件事

襲擊朝廷命,雖然丁羅他們當時沒有亮明份。然後擊殺護送的士兵,這在朝廷的律法上,就視同造反。

而且秦朗想的是,奚雲寫這封報告的時候,是一個月前,而自己讀到這封報告,事已經過了一個月,這一個月又發生了哪些變化,新任的鄧州牧是如何應對的,有沒有把巡捕抓起來,這些都是秦朗需要考慮的事

這件事主要矛盾焦點在火槍隊和巡捕那裡,秦朗覺得既然當時對方沒有亮明份,又持刀闖,火槍隊開火是沒有問題的,設立火槍隊的原因就是保衛南嘛。

所以火槍隊的人要保,巡捕也要保,至於朝廷想追責就追,想罷自己的就罷,反正也是要跟遲國公翻臉的。

於是秦朗很快開始寫回信:“涉事巡捕和火槍隊應該已經逃逸,通緝即可,我想這些人應該已經逃離南,無需追捕。如果朝廷問責,本一力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