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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93:我是刑偵側寫師_第278章 醫生的面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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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陳宇的調查在絕對保中迅速展開。濱江分局的刑警老李雖然最初對林知墨的質疑有所抵,但在親眼目睹了張薇在認知訪談中的異常表現後,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全力配合省廳的調查。

陳宇,31歲,畢業於國一所知名的醫科大學心理學系,後在市心理衛生中心工作,主攻方向是認知行為療法和催眠治療,在業小有名氣,發表過幾篇學文章。同事評價他“專業能力很強”。“思維縝”。“但有點......過於冷靜,或者說,距離強,不太容易親近”。有與他合作過的醫生私下反映,陳宇在治療中有時表現出較強的控制傾向,喜歡替患者做決定,對“療效”的追求有時近乎偏執。

更重要的是,深調查發現,陳宇與被害人孫建國之間存在不為人知的關聯。孫建國除了做建材生意外,還私下涉足一些民間借貸。大約一年前,陳宇的父親因生意失敗,曾向孫建國借了一筆數額不小的錢,後因無法按期償還,被孫建國多次上門催討,言語間頗為難聽,甚至帶有威脅。陳宇的父親因此承巨大力,舊病複發住院,雖然最終通過變賣家產還清了債務,但不久後便鬱鬱而終。陳宇對此事一直耿耿於懷,認為孫建國的迫是導致父親早逝的重要原因。他曾向極數朋友吐過對孫建國的憎恨。

機:殺父之仇(至在他認知中是如此)。能力:頂尖的心理學知識,尤其擅長記憶和暗示技。條件:與唯一目擊證人張薇是親人,可以無礙地接並影響。時間:案發當晚,陳宇聲稱自己在心理衛生中心值班,有值班記錄和同事可以證明他在中心,但中心並非完全封閉,他完全有可能利用中間短暫的空隙外出(濱江小區距離心理衛生中心車程約15分鐘)。而張薇加班回家的時間,與孫建國死亡時間推斷窗口有部分重疊。

“完的犯罪拼圖。”林知墨在聯合案分析會上陳述,“陳宇備設計並實施一場‘心理嫁禍’的全部要素。他殺害孫建國,然後利用自己對張薇的了解和專業能力,對進行催眠和持續的記憶暗示,將一段心編造的‘目擊趙大勇行兇’的記憶植張薇腦中,並加固到深信不疑的程度。他甚至可能預測到警方常規詢問的套路,提前‘訓練’了張薇如何應對。這樣一來,他不僅自己有了看似牢固的不在場證明(值班),還製造了一個‘無可挑剔’的目擊證人,將警方的視線牢牢鎖定在與他有仇但同樣備作案機的趙大勇上。”

與會眾人無不到一陣寒意。如果真是這樣,這個陳宇的心思之縝。手段之專業。心腸之冷酷,遠超尋常罪犯。

“但是,林專家,”市局一位領導提出關鍵問題,“這一切都停留在推理層面。我們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陳宇殺了人,更無法證明他篡改了張薇的記憶。催眠和記憶暗示,看不見不着,如何取證?如何讓法庭採信?這比證明普通殺人案難上百倍!”

這正是此案最棘手之。陳宇的犯罪工是“知識”和“心理技”,犯罪現場在張薇的大腦里,留下的“痕迹”是扭曲的神經元連接和信念,傳統刑偵手段幾乎無從下手。

“我們需要多管齊下。”林知墨早已深思慮,“第一,對陳宇的值班記錄和當晚活進行最細緻的核實,尋找其可能離開中心的哪怕幾分鐘的,或者是否有技手段(如提前錄製聲音)偽造其在崗假象。第二,秘搜查陳宇的住所和工作場所,重點尋找與記憶縱。催眠。孫建國案件相關的筆記。資料。錄音。實驗記錄等。他如此心策劃,很可能留下書面或電子記錄,這是他的‘實驗日誌’,也可能是他炫耀智力果的產。第三,也是最關鍵的一步,我們需要在嚴格控制和安全的前提下,對張薇進行一次更深。更科學的記憶評估實驗,用客觀的生理指標和專業的分析,來證明的‘目擊記憶’存在非自然的。被植的特徵。”

他看向省廳研究室的心理學同事小鄭,以及通過方明主任急聯繫到的省醫科大學一位專攻記憶與認知神經科學的教授。“我們需要設計一個實驗,在不傷害張薇的前提下,儘可能分離出記憶中‘真實’與‘可能被植’的部分。這需要極高的專業和倫理審查。”

“實驗設計我來牽頭,但需要時間,也需要張薇及其監護人的同意。”醫科大學的教授表態。

“陳宇那邊,搜查要極其小心,不能打草驚蛇。”林知墨強調,“如果他察覺到我們在調查他,可能會銷毀證據,甚至對張薇採取進一步措施(加強暗示或滅口)。我們必須同步進行,一旦實驗方面取得突破證據,或者搜查找到關鍵證,立即對陳宇採取強制措施。”

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