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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93:我是刑偵側寫師_第276章 無懈可擊的證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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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星期一。

省廳研究室的日燈管發出輕微的嗡鳴,將桌面上的卷宗照得一片慘白。林知墨面前攤開的,是一份來自南江市下轄區縣公安機關呈報省廳複核的故意殺人案卷宗。案件編號“95.濱江殺人案”,從程序上看,已經走完了偵查。提請批捕。移送起訴的大部分流程,證據鏈在基層辦案人員眼中“紮實牢固”,只待省廳最後的形式複核後,便可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然而,林知墨的眉頭卻越皺越。指尖劃過一頁頁詢問筆錄。現場勘查報告。鑒定意見,最終停留在厚厚一沓證人詢問筆錄的複印件上。證人只有一個:張薇,,28歲,南江市某外貿公司職員,與被害人孫建國(男,45歲,個商戶)為普通鄰居關係,與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趙大勇(男,38歲,無業,與孫建國有債務糾紛)素不相識。

案發經過,據張薇陳述:1995年8月12日晚10時許,加完班回家,走到所居住的濱江小區3號樓樓下時,聽到二樓孫建國家中傳來激烈的爭吵聲。快速通過,卻因好奇(也因擔心,聲稱孫建國平時為人不錯)而駐足片刻。就在這時,201室的房門突然被猛地拉開,一個陌生壯漢(後指認為趙大勇)滿臉怒容衝出,手裡似乎還拿着什麼東西(後證實為沾的扳手),匆匆跑下樓,與站在樓梯拐角的張薇幾乎肩而過。張薇驚愕中,瞥見201室房門虛掩,有燈出,地上似乎有人影倒地。嚇得連忙跑回家,猶豫再三後,於當晚11點撥打110報警。

警方趕到後,發現孫建國已死於家中客廳,系被鈍擊打頭部致死。現場有搏鬥痕迹,提取到趙大勇的指紋和足跡。據張薇提供的貌特徵,警方很快將趙大勇抓獲。趙大勇承認與孫建國有債務糾紛,當晚確實上門討債併發生爭執,但堅稱自己離開時孫建國還好好的,只是推搡了幾下,絕未殺人。然而,面對張薇這位“目擊其從現場倉皇逃出”的證人,以及現場留的痕迹,他的辯解顯得蒼白無力。

讓基層辦案民警信心十足。認為此案“板上釘釘”的,正是張薇的證詞。林知墨仔細閱讀了從8月12日報案至今,前後五次接詢問的筆錄。五次詢問,由不同民警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進行,但張薇對事件核心經過的描述,幾乎一字不差。

“晚上10點零5分左右,我走到3號樓一單元門口,聽到二樓有吵架聲,男的聲音很兇......我上到一樓半的拐角,看到201的門突然開了,一個男的衝出來,大概一米七五左右,很壯,穿深灰夾克,頭髮有點,眼睛瞪得很大,手裡好像拿着個鐵的東西......他差點撞到我,看了我一眼,然後就飛快跑下去了......我往201門裡看了一眼,燈亮着,地上躺着個人,頭那邊黑乎乎的......我嚇壞了,趕跑回家......”

時間。地點。人着。貌。作。順序,甚至連“眼睛瞪得很大”。“頭那邊黑乎乎的”這樣的細節,五次陳述完全一致。詢問民警在筆錄後附註:證人緒穩定,思路清晰,回憶準確,證詞可信度極高。

太一致了。一致得......令人不安。

林知墨放下筆錄,摘下眼鏡,眉心。人類的記憶,尤其是對突發。恐怖事件的記憶,天然是碎片化。模糊且容易到干擾的。每次回憶,都是一次重建過程,細節可能增減,順序可能微調,語氣和用詞也可能變化。這是認知心理學的基本常識。而張薇的證詞,彷彿是從一台錄音機里播放出來的,每一次都嚴

更讓林知墨到異樣的是張薇對腥場面的描述。在第一次(報案當晚)和第二次(次日補充)詢問中,對“地上躺着的人”和“黑乎乎”的描述還帶着驚恐和不確定。但從第三次開始,的描述變得異常詳細和......冷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