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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93:我是刑偵側寫師_第262章 口音與習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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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演型人格:扮演“上流社會”。“外商”的角,從中獲得虛榮心和掌控

。 投機與冒險:敢於策劃和實施巨額詐騙,對風險有較高承力,相信自己的“智慧”和“演技”能規避查

。 現實與功利:一切行為圍繞經濟利益,對地消費習慣(如白酒。地流行歌)的偏好,反映其真實生活品味和社圈層並未真正“港化”。

6. 可能備的技能/資源:

。 能作簡單的粵語和英語商業用語。

悉偽造證件。文件的基本渠道(可能與制假團伙有聯繫)。

。 可能有1-3名助手,負責後勤。聯絡。扮演隨從等。

。 對逃避偵查有一定反偵察意識(使用假份。頻繁更換通訊工。選擇蔽的落腳點)。

“王銳,把這份更新的側寫立刻傳給經偵支隊李隊長。”林知墨吩咐道,“重點建議他們:第一,在全國違法犯罪人員信息系統中,重點篩查籍貫北方。年齡符合。有在廣東地區活記錄和經濟犯罪前科(尤其是詐騙)的人員。第二,調查南江。深圳等地提供‘商務形象包裝’。‘禮儀培訓’。‘翻譯服務’甚至‘證件製作’的灰行業,尋找可能與‘陳彼得’接過的服務提供者。騙子需要這些服務來完善他的偽裝。第三,重新詳細詢問所有與‘陳彼得’有過近距離接的人員,包括酒店服務員。餐廳領班。歌舞廳經理。開發區普通工作人員,挖掘關於他生活習慣。口頭禪。小作。消費偏好的任何細節,哪怕再微小。”

“是!”王銳立刻去辦。

下午,經偵支隊反饋回信息。他們據林知墨的側寫,調整了排查方向,果然有了新發現。

在篩查舊檔案時,一個名“周耀華”的人進了視野。周耀華,原籍H省(北方),1960年出生,現年35歲。八十年代初南下深圳,最初在建築工地打工,後倒賣電子錶。計算。服裝等,屬於早期“倒爺”.1987年曾因涉嫌合同詐騙(金額不大)被深圳公安機關理過,拘留後釋放.1989年再次捲一起集資詐騙案,但證據不足未予起訴,此後便從深圳銷聲匿跡。檔案里的黑白照片顯示,此人方臉,微胖,眼睛不大,與監控中模糊的“陳彼得”形有幾分相似。更重要的是,有當時辦案民警的備註:該人“能說幾句廣東話,喜歡充闊綽,模仿港商派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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