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93:我是刑偵側寫師_第237章 彈殼與警服(1)
省廳研究室的燈亮了一夜。桌面上鋪滿了從各方調集來的資料複印件。放大的現場照片以及林知墨手繪的分析圖表。
法醫的初步檢報告(由南江市局法醫中心急進行)已經送達。結論簡潔而沉重:死者符合趙建國生理特徵;死亡時間推斷在1985年5月至6月之間,與失蹤時間吻合;死因為機械窒息,頸部有勒痕,但勒工不明,且經過冷凍,某些組織損傷特徵模糊;未見防創傷,胃容已無法檢驗;在死後不久即被置於低溫環境,保存狀態異常“完好”,除自然水和部分組織冰晶化損傷外,形態維持原狀。
“死後不久即冷凍......”林知墨用筆尖輕輕點着報告上的這一行字。這說明兇手在殺人後,有條件和計劃立即理,並非倉促棄。冰櫃是預先準備好的,還是臨時獲取但迅速啟用的?發現冰櫃的地下室,是否就是第一現場?
現場勘查的詳細記錄也送來了。冰櫃外殼陳舊,但部清潔,發現時仍在運行(儘管製冷效果已經很弱)。電源線非法接樓道照明電路的蔽分支,線路陳舊,但接駁手法專業。冰櫃門上提取到一些陳舊指紋,與上可能存在的指紋一樣,都需要時間比對,且因年代久遠和環境因素,效果難料。地下室灰塵厚積,冰櫃周圍有拖拽痕迹,但已被多次堆放雜所覆蓋破壞,難以提取有效足跡。除了冰櫃和,現場未發現其他明顯屬於兇手的品。
林知墨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那兩件最象徵意義的品上:彈殼和仿製警服。
他讓技科送來了彈殼的高清照片和微量證報告。彈殼確系54式手槍所用,編號磨損,無法追查槍支。彈殼被仔細拭過,外表只有灰塵,沒有火藥殘留。指紋或跡。發現時,彈殼底部朝上,端正地置於右大外側,一個非常顯眼且“鄭重”的位置。
“彈殼......”林知墨沉。在刑事案件中,彈殼通常是作為擊證據出現,指向槍支和開槍者。但在這裡,它沒有配套的彈頭(現場未發現彈頭或彈孔,上也無槍傷),沒有發痕迹,它被剝離了“武組件”的實用屬,純粹作為一個“符號”存在。
什麼符號?終結?權力?暴力?還是某種“儀式裁決”的標誌?在軍隊或某些特殊境下,留下一枚彈殼,有時象徵著“任務完”或“決執行”。兇手是否在模仿這種含義?
接着是那套仿製警服。已經由技民警小心取下,進行檢查。面料是廉價的化纖混紡,染不均,做工糙,典型的家庭作坊或地下小廠產。款式模仿85式警服常服,但省略了所有徽章。肩章。領花。警號標識,甚至扣子都是普通的樹脂扣,而非警用樣式。服尺寸與死者材大致相符,但並非完全合,像是估着買的。服上除了死者自的微量垢(因冷凍保存,有些許殘留),沒有發現明顯屬於他人的生痕迹或纖維。
“一套‘空白’的警服。”林知墨在筆記本上勾勒。“兇手不想(或不能)給死者穿上真正的警服,但他強烈地需要死者‘呈現’出警察的份,哪怕只是形式上的剝離的版本。為什麼?”
可能的解釋一:兇手極度憎恨警察,讓一個普通人穿上警服然後殺死並錮,是一種辱和報復警察象徵系的行為。但為何選擇趙建國?他與警察系統有關聯嗎?初步調查顯示沒有。
可能解釋二:兇手對警察份有病態的崇拜或迷,但他自己無法獲得,於是通過“製造”一個靜止的。他控制的“警察”形象來滿足心理需求。趙建國是他選中的“模特”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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