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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93:我是刑偵側寫師_第156章 蕪湖之行(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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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字的容,‘悔。罪。贖。償’......有什麼講究?”

“按順序來的。”周振海說,“第一個,刻‘悔’,讓他後悔;第二個,刻‘罪’,定他的罪;第三個,刻‘贖’,讓他贖罪;第四個,刻‘償’,讓他償還......後面還有‘罰’。‘懲’。‘凈’。‘洗’。每個字都有講究。刻完了,推下去,江水會帶走一切。”

他的描述如此冷靜,彷彿在講述一套工藝流程。林知墨觀察着他的微表:說到“刻字”時,他的眼睛會微微發亮;說到“推下江”時,他的呼吸會變得平穩,甚至有一種......放鬆

這是典型的“儀式代償行為”。通過這套高度程序化的殺戮儀式,周振海將心無法排解的痛苦。憤怒和負罪,外化和轉移到了害者上。每完一次“審判”和“決”,他就獲得了一次心理上的“凈化”,暫時緩解了創傷後應激障礙帶來的煎熬。

但這是飲鴆止。短暫的平靜後,罪惡會以更強烈的形式反撲,迫使他尋找下一個“祭品”,陷循環。

“那些害者的服。品,你留下了嗎?”林知墨問。

周振海點頭:“留着。放在家裡。有時候看看,就像......就像他們還在。陪我。”

這句話讓審訊室里的溫度驟降。

凌晨四點,搜查周振海住所的刑警回來了,帶回了幾大箱證

位於造船廠家屬院302室的老式單元房,正如林知墨所料,了一個微型的“罪證陳列館”。

客廳牆上,滿了泛黃的報紙剪報——全是關於“江渝號”事故的報道,以及後續的評論文章。牆上還用紅筆標註着時間線。責任關係圖,像極了警方的案分析板。正中央,是二十二名遇難船員的名單和照片,用圖釘整齊釘一排。

卧室床下,一個老舊的大木箱被打開。裡面整整齊齊地疊放着九套——從夏裝到冬裝,材質。款式各異,但都洗得乾乾淨淨,甚至熨燙平整。每套服旁,都放着一個明塑料袋,裡面裝着害者的隨品:一個生鏽的打火機。半包沒完的香煙。一個木製煙。幾張皺票。一支圓珠筆。一個塑料梳子......

稿

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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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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