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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93:我是刑偵側寫師_第143章 併案與排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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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廳的併案偵查命令和附有林知墨側寫要點的通知下發後,相關地市的警方迅速行起來。大規模的排查在悶熱的七月展開,數以千計符合基礎條件(男.25-35歲。夜間工作)的人員被納視線。各市專案組的辦公室牆上,也上了仿製林知墨風格的分析圖表。

然而,一周過去,進展卻不如預期。排查名單在不斷拉長,但備所有可疑點(家庭關係異常。對態度惡劣。有相關前科。吸食特定香煙)的高度吻合者卻寥寥無幾。有限的幾個重點嫌疑人,經深調查後,也因不備作案時間或其他有力證據而被排除。案件似乎陷了僵局,那種無形的力,開始從各地市反饋到省廳,也籠罩在剛剛起步的研究室上空。

林知墨對此並不意外。大海撈針式的排查本就是最笨拙也最耗時的方法,尤其在信息篩選標準還不夠細的況下。他反覆研究地圖和案件時間線,那個關於“通工”和“活半徑”的疑問越來越突出。

“兇手必須在夜間有限的時間,完市移。踩點。作案。離開。托車是最可能的選擇,機靈活,噪音相對可控,也符合其可能的藍領份。”林知墨在研究室里,對着方明和兩個年輕助手分析,“而且,強迫洗澡這個行為,除了心理儀式,是否也有非常實際的考慮?大量沖洗會破壞斑等證據,但水也會帶走其他東西......比如,兇手自己上可能攜帶的。與其職業相關的特殊微量質?屠宰場的污?機油?化工品?殯葬行業的香料或防腐劑氣味?”

王銳和李振波聽得眼睛發亮,努力做着筆記。楊雪則迅速調出相關資料,查找是否有關於現場水源或害者上特殊質殘留的檢測報告——很憾,早期的勘查並未注重這方面。

“我們需要更細緻的現場復勘,尤其是最近一起,也就是一個月前發生在臨州市的那起案件。”林知墨決定,“現場保護相對可能更好,兇手留下的‘新鮮’痕迹也可能更多。我想親自去看看。”

方明有些猶豫:“知墨,你是總部的心理顧問,親自跑一線......”

“側寫不能離現場。”林知墨堅持道,“照片和文字會過濾掉很多細微的信息。空氣中的味道,線的角度,環境的氛圍,甚至社區的聲音,都可能傳遞出案件報告無法承載的線索。而且,我需要確認一些關於侵路徑和外圍環境的細節,這關係到通工的判斷。”

看到林知墨眼中的篤定,方明最終點頭同意:“好!我安排車,讓小王跟你一起去,也算現場學習。注意安全,帶上工作證,跟當地警方打好招呼。”

時間:1994年7月21日,臨州市,城西老紡織廠家屬區。

案發現場是一棟紅磚筒子樓的一樓角落房間。害者是一位獨居的紡織廠下崗工,案發後因創,已暫時搬到親戚家居住。當地刑警支隊的同志陪同林知墨和王銳前來。

時值盛夏,樓道里有些,還殘留着一淡淡的霉味。房間已經清理過,但門框上暴力撬損的痕迹依然清晰可見。窗戶是老式的鐵柵欄,其中一被撬彎,隙足以讓一個材不胖的人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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