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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朝的子孫們_第23章 祖訓錄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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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皇後頷首:“這是大事,該好好斟酌。”

“那若是父皇定了字輩,雄英,啊,不,白玉的大名還用改嗎?”

“自然不用,雄英,這是咱的賜名,跟咱定下的字型大小沒甚關係,就從你家老二開始。”

朱標點了點頭。

實際上,朱元璋很早之前都在想着這個字輩的事,他在洪武二年,就着手編纂祖訓錄。

到了洪武六年便已經書

但洪武六年,還尚未完整擬定各王府的二十字輩……算是屬於一個模擬狀態。

而這個祖訓錄,可能不太出名,但他另外一個名字,家喻戶曉。

皇明祖訓。

在歷史上,一直到了洪武二十八年,祖訓錄才正式更名為皇明祖訓,並在其中為東宮及所有親王府各擬定二十字的輩分字,同時明確“子孫初生,宗人府依世次立雙名,以上一字為據,其下一字則取五行偏旁者,以火。土。金。水。木為序”的命名規則。

不過,這並不是說,這個字輩到了洪武二十八年才突然開始用。

而是在此之前已經給兒孫們起好了符合未來規則的名字,只是到洪武二十八年才正式寫《皇明祖訓》,為大明皇室的法定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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