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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詮_第131章 求闕齋讀書錄卷八(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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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藩按:董晉家住,從“悲啼車上”這句來看,應是陸暢從董府攜家眷返回江南,而韓公當時正在為他送行。

《嘲魯連子》。

國藩按:此詩應暗指當時有與韓公爭名之人,而韓公願將聲名相讓。禪即讓與之意,鴻聲即顯赫聲名。

《贈張籍》。

“此是黃金產”句中黃字應作萬字。“文章紹編划”至後共十一句,皆出自張籍之言。“我”疑應作“君”,因張籍稱韓公不應自稱為“我”。

《寄崔二十六立之》。

自“往歲戰詞賦”至“無人角雄雌”三十二句,描述崔立之才學高超、科場揚名的經歷。自“由來人間事”至“那用分高卑”二十四句,敘述崔立之登第後仕途不順、際遇坎坷的境況。詩中鳥子、駒馬子、麛鹿子皆喻指初仕途的年輕後進,因世俗禮法束縛而不得自由。自“憐我還好古”至“譬彼鳥黏黐”四十八句,記述與崔立之深厚的誼。諸一詞,方崧卿認為是代指筆,朱熹則認為必是為《穎傳》所作的發語。

國藩按:韓愈所作《穎傳》,柳宗元曾大為讚歎,崔立之的來信與詩作應當也是稱讚此傳章法奇偉——“蛟螭雷電”等語或許就是來詩中的句子?“敦敦憑書案”中敦敦二字,即《詩經》中“敦彼獨宿”的敦字含義,形容痴坐不移的姿態。《漢書·賈捐之傳》中提到的“顓顓”一詞,意義也大致相同。自“且吾聞之師”至“相待安罛箅”三十四句,闡述功名不足眷,應當以文章垂範後世,並邀請崔立之共同歸。自“我有雙飲盞”至篇末二十四句,記述韓公將雙盞之一贈予崔立之,以此回贈對方所贈的百尺彩帛。鯨月草、花芙蓉都是酒盞表面繪製的紋樣。

《示爽》。

“汝來江南近”兩句含義難以確解。韓公祖籍在河修武,後又遷居,韓爽從江南前往長安,兩地都是他途經之,或許是指他途經河時與故鄉距離相近,可將兩句連讀作一句理解?若非如此,則可能是上句存在訛誤?韓公在《孥銘》中說:“歸葬於河南河韓氏墓地。”可見河也可稱作河南,而自古便稱河南。在下揣測此句或當作“河南近”。姑且存疑待博學之士指正。

《贈別元十八協律六首》。

元十八應是奉裴行立之命,攜帶書信與藥,在途中犒勞韓公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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