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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詮_第118章 求闕齋讀書錄卷三(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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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上

史記

《今上本紀》。

《孝武本紀》自“初即位尤敬事鬼神”以下至末尾的文字,都是《封禪書》里的容,絕非褚孫所增補。這篇《孝武本紀》中,“於是”一詞共出現二十二,又有用“而”字的地方,還有用“其後”的地方,文氣也與“於是”相承接。太史公的文章偶爾有氣力不能拔振作之,韓愈的文章在這方面自然勝過他。

《三代世表》:“豈不偉哉。”

“偉”字與“詭”字相同,“佹”字也相同,意思是奇異。

《律書》:“西至於注。”

“注”就是柳宿。下文“西至於弧”的“弧狼”就是井宿和鬼宿;“西至於濁”的“濁”就是畢宿;“北至於留”的“留”就是昴宿。

《曆書》:“故疇人子弟分散,或在諸夏,或在夷狄。”

如淳說:“家業世世代代相傳稱為疇,據律令,年滿二十三歲可繼承疇的職位,各自跟隨父親學習。”韋昭說:“疇,就是類別的意思。”孟康說:“指同類的人,即通曉曆法的人。”樂彥說:“疇,是指過去知曉天文星象的人。”

查考按語:韋昭和孟康的說法是正確的。《說文解字》說:“疇,是耕種治理的田地。”本以“田疇”作為其本義,但各類典籍中使用“疇”字大多與“儔”字相通。《北海相景君碑》中的“英彥失疇”,《議郎元賓碑》中的“朋疇宗親”,這些都是“疇”與“儔”相通的證據。“儔”,就是類別的意思。《尚書·洪範》中的“不畀洪範九疇”、《戰國策》中的“夫各有疇”,這些地方“疇”都解釋為類別。由此可知,“疇人”是指同類相聚、共同研習曆法算的人。《文選》中束皙《補亡詩》的註釋說:“皙與同業疇人肄修鄉飲之禮。”那麼凡是相同學技藝的人相聚,都可以稱為“疇人”,又不單單是指推求闡明曆法算的人了。

《平準書》。

使

便西

西

調

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