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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詮_第113章 求闕齋讀書錄卷一(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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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俎,脊脅肫胳肺,皆離。”

朱熹先生說,介俎一詞,印本上原有肫字,但《經典釋文》並未給它注音。賈公彥《疏》又說,雖然有臑肫,但介的俎上並不使用。這便證明原本並無肫字。石經此也屬誤增。

註:“後脛骨二,膊胳也。”

後脛骨實際上有三節,是髀、膊、胳。髀靠近門,地位低賤,不能進獻於俎,所以這裡只說有二骨。

“樂正與立者,皆薦以齒。”

樂正與那些站立的人,他們的席位上都有干醬等祭品,所以說祭品是獻到他們各自的位置上。

“凡舉爵,三作而不徒爵。”註:“謂獻賓獻大夫獻工,皆有薦。”

“三作”一詞,鄭玄的註解似乎不夠妥當。即使是盛氏、郝氏、方氏等學者的說法,也都不夠準確。只有《儀禮正義》中楊大堉的說法較為接近本意。他說:記文中提到的“舉爵”,是針對經文中的“一人舉觶”而言的。用“凡”字,是同時涵蓋了“二人舉觶”的況。經文在“一人舉觶於賓”說,在西階上放下酒觶,接着行拜禮,然後拿着酒觶起,這是第一次作。又說,坐下祭酒然後飲酒,再拿着酒觶起,這是第二次作。又說,放下酒觶,接着行拜禮,然後拿着酒觶起,這是第三次作。所謂“不徒爵”,意思是說舉觶時觶中必須斟滿酒。二人舉觶的禮儀也與此相同。

《鄉禮》:“乏參侯道。”註:“容謂之乏,所以為獲者矢也。侯道五十步,此乏去侯北十丈,西三丈。”

《爾雅》:“容謂之防。”郭註:“形如今床頭小曲屏風,唱所以自防。”《荀子·正論篇》云:“居則設張容,負扆而坐。”楊倞註:“容,如小曲屏風,施此於戶牖,負之而坐。”者距離箭靶三十丈,設置乏的位置在靶位以北十丈,偏西三丈,距離者大約二十丈。它的形狀類似曲屏風,報靶者站在其中。之所以稱為容,是因為它可以容納。之所以稱為防,是因為它可以防箭矢。之所以稱為乏,是因為箭矢的力道到達這裡已經衰竭,不至於傷及報靶者。如果依照《荀子》的說法,那麼平日閑居時也設置容,並不只是在箭時才如此。

“賓進東北面辭洗。”註:“必進者方辭洗,宜違位也。言東北面,則位南於洗矣。”

張爾岐說,《鄉飲酒禮》此的注文與此不同。那注文在東字後斷句,此注文在進字後斷句。鄭玄的注文雖然有一在東字斷句,一在進字斷句的區別,但經文本並沒有分別。

西

西

滿西

退

西

西

沿

滿使使沿

使使使西使使

西

西西

西

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