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小說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詮_第94章 曾文正公文集卷四(二)(1)

關燈

上級員見他政績卓着,常讓他兼審鄰縣案件。大姚縣有個薛繼賢的殺人犯,案件初審已定,省里複核時,犯人卻狡辯翻供。審案員多次更換,供詞文書改了數十次,始終無法定案。先生連續審訊七天七夜,最終通過盤問犯人兒子,查明真相,依法判決。某員押送餉銀到省城,打開封條發現銀子不翼而飛,箱中竟裝着幾塊石頭,此案也由先生審理。

先生髮現石頭上有蟲蛀痕迹,不像是途中掉包的。於是詢問押運士兵:“可曾覺馱運時左右重量不均?可記得何時開始傾斜?”士兵回答:“某日經過某家旅店時,開始覺右側變輕。”先生從省城返回楚雄時,帶着案件卷宗、士兵和石頭同行。沿途採集各種石塊比對,都不相似。直到那家旅店,找到與蟲蛀痕迹吻合的石頭。一經審訊,犯人立即認罪,旅店主人最終伏法。

五侯神不知從何而來,是民間不當祭祀的神靈。當地百姓與江西客商為爭搶祭祀權,打了數十年司。先生認為這種神靈的訴訟若長期拖延,永無休止。便命人將神像抬到縣衙,提筆在神像上寫下八字判詞:“神像不毀,訟爭不止。”立即命令差役將神像摔碎銷毀。訴訟雙方面面相覷,驚愕之餘各自散去。先生明察善斷的才能,大抵如此。

嘉慶十七年,大姚縣令上報況,稱烏龍口有數千人聚集作。郡守連夜召見先生詢問對策,先生立即制定方案,草擬數封文書發往鄰縣,告誡不要輕舉妄。他派了幾名假裝與叛軍親近的人,暗中勸其解散。同時秘派出輕裝部隊突襲抓捕,擒獲七十人,只懲了其中幾個首惡就平息了事態。自此遠近百姓都讚歎先生理突發事變的能力。

在雲南任職六年期間,他先後三次代理大姚知縣,四次代理廣通知縣,兩次代理南安知州,並兩次擔任鄉試同考。上司正要因其政績卓異舉薦他升遷時,他卻因遵從父命,不願久任地方,於是循例改任京。擔任戶部員外郎期間,他分管貴州司事務,兼管廣東司。在商議減免積欠賦稅、整頓鹽政等事務時,他提出了許多有益的建議。

二年因父親去世回鄉守孝。此後居山林二十年,侍奉母親、教導子,接濟族人、賑濟貧民,設立祭田、修建義渡,凡是善事都急切辦,唯恐有所疏。他怡然自得地與商販農夫相,全然忘記自己曾為員的份。人們也漸漸淡忘他的,反而更加敬重他。道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一日因病去世,年七十四歲。

曾祖父彭從,祖父彭必化,都被追贈為奉直大夫。父親彭勝桂,封奉政大夫,因家族五世同堂,獲得朝廷表彰。祖母範氏,母親黃氏,都被封為宜人。他的妻子黃恭人賢惠孝順,深得公婆倚重。曾隨丈夫到雲南署居住,但未能跟隨進京任職。主持彭氏家政七十餘年,始終謹慎周到,家中井井有條,室沒有閑置品,鄰裡間從無閑言碎語。

對先去世的妯娌和早逝的小叔,都悉心育他們的子;對守寡的大姑子,也心照料其孤兒,現深厚誼。年過八十仍堅持挑燈紡織,毫不懈怠。同治元年閏八月初二日去世,年九十六歲。其子彭申甫是道乙未科舉人,候補通判。兒媳陶氏,是安化文毅公之

三個兒都嫁給了讀書人。孫子彭樹森是同治甲子科舉人。其他孫子有彭志本、彭序本、彭本、彭孚本。孫共十二人。彭申甫於道壬寅年九月某日,將父親安葬在長沙文家段蓮花台。同治壬戌年閏八月某日,又將母親黃恭人安葬在木魚山。兩座墳墓相距約二百步。曾國藩託為墓表銘文,於是記述其生平大節並作銘文。銘文寫道:

流水不腐,古傳斯語;

(古人云流水不腐,此言誠然不虛。)

賢侯之明,積勤所補。

耀

綿

使

便

調

使便便西滿

使西退

使

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