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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2002:攻略劉天仙_第524章 勿謂言之不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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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的企鵝直播尚屬新興事,卻已坐擁千萬用戶。

指令下達後,企鵝的技團隊以戰時速度運轉:安全部僅用6小時,就鎖定了造謠的源頭賬號,順藤瓜查到幕後黑手“宋某人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甚至截獲了該公司給營銷號轉賬的銀行流水記錄。

中午12點,企鵝的直播團隊就已經架起攝像機,直播的彈窗推送瞬間達千萬用戶,“直擊劉茜國籍風波,企鵝直播澄清!”

直播結束,企鵝充分發揮“全網通”的優勢,公關部直接聯企鵝網娛樂頻道,連發三篇深度稿件,拆解幕後黑手,一篇篇證據鏈詳實的網絡報道了公開討伐“宋某人”的檄文,言之鑿鑿。

與此同時,一篇署名為“輝煌影視董事長:李陸”的網絡檄文瞬間火遍全網。

致所有造謠者: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勿謂言之不預!

近期,針對我司簽約藝人劉茜士的惡意造謠、誹謗事件,已突破法律與道德的底線,嚴重侵犯藝人合法權益,擾行業秩序,更妄圖以虛假信息誤導公眾、縱輿論。

在此,我以輝煌影視董事長的份,發出最嚴正的聲明: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言論自由不等於造謠自由!劉茜士自出道以來,始終以華人的份深耕作品、傳播文化,其國籍信息真實有效,有公安機關、駐外使領館的方記錄為證。

而某些別有用心之人,通過編造極端謠言吸引公眾眼球,利用公眾對明星私生活的獵奇心理提升個人知名度,組織大量賬號批量傳播謠言,甚至煽極端緒圍堵片場,其行為已構誹謗罪、尋釁滋事罪,更涉嫌不正當競爭。

我在此正告所有造謠者、傳播者、幕後盤手:

對於膽敢惡意中傷、誹謗、污衊、造謠、詆毀我公司旗下藝人的行為,輝煌影視絕不姑息!

PI

52 01 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