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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鬥在大明_第三十七章 主與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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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這樣的事,再也沒有傳到周夢臣耳朵之中了。但是這樣的事就沒有了嗎?未必。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道德觀念,周夢臣雖然有改風易俗之心,但也不能莽撞。所以,他只能就這一一系列案件。做出決斷。

也嘉靖四十七年六月為準,在此之前,有主殺仆,一律按前律。也就是罰錢。如果質惡劣。也會有其他懲罰,但不會有死刑。

在嘉靖四十七年六月之後,那就按新律為準。殺人者償命。

這也是無奈之中的選擇。

不過,周夢臣還是給了地方的自主行的權力。

一般地方都是按這上面來,不過是補償給害者一些錢財而已。

但是海瑞卻不一樣。

一些常年在某家的家僕,豈能不知道某些人私之事。海瑞就從這一方面出發,將這些世家大族的黑料給翻出來,首當其衝的就是魏國公府。

海瑞氣勢洶洶非要將魏國公府給連拔起不可。

當然了,海瑞之所以如此,也是敲山震虎,魏國公府在海瑞面前都不招架,其他人家自然不敢頑抗朝廷。如此一來,其他事的推行,就容易多了。

當然了,明面上的針對沒有了。並不代表暗裡就沒有小九九了。

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