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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家後,我詩仙的身份曝光了_第1069章 第二次朝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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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定了考核標準,每個地方要貸出去多青苗錢,又要收回多利息,王介甫按照郡縣的等級都做了規定。

不做規定自然也不行,沒有KPI力,各級吏誰要替你幹活?

可是制定了KPI,吏為了能夠業績,肯定把錢貸給上等戶,因為上等戶還得起錢,下等戶能不能收回本錢都不好說,況乎利息?

就跟現代某些銀行一樣,喜歡把錢貸給不缺錢的人,真正缺錢的人反而沒有那麼好貸。

人都不傻的。

王介甫想到了這一點,便制定了都要貸款的規定,以確保真正需要錢的下等戶能夠收到錢,青黃不接的時候,有青苗可以種。

無非損害了一些上等戶的利益而已。

這便是他的求死之路。

但凡做都有一個道理,傷害下民的利益無關要,小民拿他沒有辦法,但傷害了上面的利益,上面就要搞你。

上等戶的鄉紳地主,大多都跟場有些聯繫,也是各級員利益的輸送者。

“善法惡法且不論,這也不是花神使司該管的事,咱們只管查案就是。”夷道。

杜蘅道:“永嘉郡守就沒參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