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_第237章 亂世重典(2)
長生坐上主位之後立刻下令,將分管刑獄的濟州長吏等一連串與張王氏冤案有關的員和差役盡數緝拿,與此同時命府衙差役分頭通知濟州境所有縣城的縣和縣丞,明日辰時之前趕來濟州府候命。
與此同時派出差役,自城外出告示,並敲鑼遍告城中百姓,明日辰時自濟州府衙重審張家冤案,所有百姓都可以前來圍觀。
張家父子目前不在州府大牢,他們本是平縣人氏,被州府緝拿之後已經押回了平縣,眼下正關押在平縣大牢,長生沒有再派人去縣城大牢提人,因為大頭在抓縣令和縣丞的時候一定會提及此事,屆時一定會將張家父子給帶回濟州府。
長生雖然人在長安,卻早已名聲在外,濟州的刺史也聽說過他的一些事迹,眼見他親自來到,自知大禍臨頭,嚇的面無人,抖如篩糠,不等長生審問便主承認張家一事理的有欠妥當,張家眾人雖然上告冤,壞了濟州的名聲,卻也應該念其無心為惡而好言勸阻,而不是公事公辦,定其尋釁鬧事之罪並緝拿關押。
長生是史大夫,自然悉當朝律法,這個尋釁鬧事之罪的定罪依據寬泛而模糊,主權完全握在府手裡,如果府看哪個百姓不順眼,隨便找點小過失就可以小題大做的將其定為尋釁鬧事之罪並抓人下獄。
對於濟州刺史的反省長生並不買賬,這完全是避重就輕,將自己一手遮天,殘害百姓的大罪曲解淡化為辦案有瑕疵。
在等待大頭等人回返的這段時間,長生命濟州掌簿將本州近三年的賬本全部搬到大堂並親自查閱,他已經了殺機,有心殺駭猴,不過按照當朝律法,濟州一干吏的所作所為罪不至死,要想定他們死罪,必須另找罪名,而徇私枉法,貪污腐化的罪名就是最佳選擇,但凡員,沒幾個是完全清白的,隨便抓一個審問,幾乎都有貪腐問題。
本朝對員貪污定刑是以絹來計算的,一匹絹摺合一斗米,一斗米的價錢大約是三兩銀子,貪污三十匹絹就可以定死罪,折算銀兩,基本上貪污一百兩就可以殺頭。
這些賬簿長生看的很仔細,不時用筆圈起有問題的賬目,他清剿閹黨時已經落下了個酷吏的罵名,他也不在乎了,皇上讓他乾的本來就是背黑鍋的差事,正所謂治重疾下猛葯,治世用重典,既然有心殺駭猴,就必須多殺幾個,不然不足以引起轟,不足以震懾貪。
這些賬簿涉及很多人,並不只有刺史自己,為刺史副手的長吏以及很多下屬員都有問題,長生邊看邊畫,到得午後未時所有賬簿盡數看完,貪墨超過百兩的涉案員足有二十餘人,整個濟州府九品以上的員有一半要被斬首。
申時,大頭押着平縣的一干員回到了濟州府,同行帶回的還有一些涉案人員以及被關押在大牢里的張家父子。
張家父子被關押了多日,自大牢里飽摧殘,已經瘦的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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