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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明搞改革(趙文和、朱元璋、趙文和)_第十一章 土改,聯產承包責任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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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雪兆年,大年初五趙府上上下下好不熱鬧,劉青雲、孫萬才、夕夕帖木兒、多多帖木兒前來賀喜。

趙文和則在府上客廳設宴,味佳肴,酒佳釀足足擺了西大桌,府前煙花齊飛,竹聲不絕於耳。

酒桌之上,商業吹捧,把酒言歡,推杯換盞,酒過三巡後趙文和從懷裡掏出一沓銀票。

趙文和對着夕夕帖木兒說道:“鹽礦的事,縣伊大人費心了,這些是車馬費用。”

說完將兩萬兩銀票遞給了夕夕帖木兒,他接過銀票說道:

“趙公子說的哪裡話,都是分之事而己,然朝廷軍餉遲遲不能到位,這些銀票我就替弟兄們收下了。”

劉青雲拿出一沓銀票共計兩萬兩,遞給多多帖木兒說道:

謝縣伊大人為我司各種批文多有費心,這些辛苦費還請笑納。”

多多帖木兒拿過銀票說道:“份之事何足掛齒,奈何本縣稅收早己不敷出,這些就當給衙役補了薪俸。”

孫萬纔此時舉起酒杯說道:“大家滿飲此杯,以後都相互照應。”

言罷,眾人起高舉酒杯,一飲而盡。

酒闌客散,桌上就剩趙文和、劉青雲、孫萬才三人,趙文和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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