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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之西州制霸_第七百四十四章 錦衣之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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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翔道:“既然說到牧業之事,屬下倒有個提議。”

“何提議?”

陳翔道:“稟主公,我大涼牧業發達,牧民們蓄養的牛,已經不下數千萬頭。而我大涼仍然依循漢法,止民眾私自宰殺耕牛,這與大涼的國嚴重不符。屬下建議,可立即下令解,准許百姓宰殺耕牛。”

確如陳翔所說,自從秦漢以來,耕牛不準宰殺,已經為一條嚴厲止的法律。百姓不僅不能私自宰殺耕牛,就連耕牛自己老死、病死,都要到懲罰。郡縣長諸多政務其中之一,就是飼養耕牛,如果耕牛死了,連縣令、太守都要到嚴重懲罰。

如此嚴刑峻法,是因為在這時,耕牛就是最強大的勞力,耕牛就意味着生產力。沒有耕牛,僅僅依靠青壯年,是無法完繁重的農耕的,尤其是在以前還沒有曲轅犁、只有二牛抬犁的時候。故而耕牛的多寡,直接關係到國計民生,關係到國力強弱。允許或不止民間私自宰殺耕牛,那得等到北宋。北宋經濟空前發達,耕牛數量也是前所未有地眾多。在那時,不僅府已經對民間的宰殺耕牛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連北宋皇帝都在用牛了。

但劉范想,也確如陳翔所說,涼國如今的疆域,就是後世的甘肅、青海、寧夏、蒙古、新疆、中亞五斯坦的大部分,是天然的牧區,牧民仍然占人口的一半,牛十分眾多。而牧民本就是以牛羊為食,本不能止。

尚書令盧植也道:“牛羊是牧民和半耕半牧者最主要的營生。朝廷要向他們徵稅,必然要征牛的稅,以牛的價值為徵稅依據。若是不解宰殺食用耕牛,於不符,於理不符。”

劉范點點頭,說:“好,那就解了吧。荀攸?”

法部侍郎荀攸道:“屬下在。”

劉范道:“在修訂新法時,記得把這一點刪掉。”

“遵命?”

劉范說:“既然說到你,你們法部的新法何時能夠修好?”

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