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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之西州制霸_第七十五章 規章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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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劉范將除了虎衛軍,有兵兩萬五千多員的鎮北軍均勻地劃分為五個營,每個營大約五千人;五個參將分別是黃忠、趙雲、文聘、張郃、張遼;除此五營外,還有兩個小營,就是典韋統領的虎衛軍和高順統領的陷陣營,前者有一千人,後者有七百人,除了只接劉范指揮外,所有待遇都和其他的部一樣;之所以典韋和高順也被任命為參將,只是為了表現出他們和他們的兩個營的特殊地位。

虎衛軍和陷陣營有了名字,但五個營還沒有名字,於是劉范百般思索,都給五個營取了名字:黃忠管帶的營,命名為蒼狼營;趙雲管帶的營,命名為疾風營;張遼管帶的營,命名為飛虎營;張郃管帶的營,命名為捷豹營;文聘管帶的營,命名為迅雷營。

劉范覺得,既然是騎兵,那就必須迅捷又猛烈,所以給五個營取的名字里都包含有這兩個特點,用後世的名稱,倒也顯得有文化。

這讓典韋很傷心。當初虎衛軍建立並被命名為虎衛軍,典韋覺得“虎衛軍”這個名字還是很霸氣的,但現在,蒼狼、疾風、飛虎、捷豹、迅雷五個營,已經在名字的威風霸氣上,全面倒了他的虎衛軍,就連人數最的陷陣營,也含有“衝鋒陷陣”之意,一聽就有一種殺氣騰騰的覺。劉范只得安他,教他好生調教虎衛軍,等虎衛軍戰力變強,人們便忽略名字了。典韋遂稍解。

……

劉范決定着手制定一系列規章制度,第一項是糧餉薪資水平制度。由劉范獨立完。此制度規定:軍師每月薪資為一萬錢,參將薪資為九千錢,校尉薪資為三千錢,軍侯薪資為一千五百錢,百夫長薪資為六百錢,隊率薪資為三百錢,什長薪資為一百五十錢,伍長薪資為一百二十錢,軍士薪資一百錢。錢都是劉范發的,所以劉范不用給自己開工資。

有了軍制,也有了軍薪資,但沒有其他各項規章制度,鎮北軍依然不算完備。沒有懲罰,鎮北軍就像一匹韁野馬,無法控制;沒有獎勵,鎮北軍就沒有鬥的力。於是劉范和出於法家的田商量半天,制定出了《鎮北軍軍規》。《軍規》被分懲罰和獎勵兩個部分。

懲罰軍規:第一條,臨陣逃者,斬;第二條,通敵、投敵者,斬;第三條,殺傷、搶掠、強漢民者,斬;第四條,對最高統帥行不軌之事、以下犯上者,斬;第五條,不服從最高統帥命令、倒行逆施、違者,斬;第六條,私自逃離軍營者,斬;第七條,結黨營私、心懷叵測者,斬;第八條,倒賣軍械、戰馬、軍資者,斬;第九條,剋扣下級糧餉中飽私囊者,斬;第十條,刻意待下級者,斬;第十一條,頂撞上級者,杖三十;第十二條,盜竊、損壞軍械者,杖五十;第十三條,怠慢訓練者,杖二十;第十四條,早退、遲到者,杖三十;第十五條,兩人私相打鬥者,杖五十,致死則斬、致殘則杖一百;

第十六條,部曲之間私相打鬥者,杖八十,首發者斬,致死則斬、致殘則杖一百;第十七條,故意傳播不利軍心之謠言者,杖一百二十;第十八條,故意挑撥離間、有傷行伍和睦者,杖八十,造嚴重後果者,斬;第十九條,侮辱、威脅漢民者,杖五十;第二十條,發出錯誤信號、命令者,杖三十。

獎勵軍規:第一條,斬殺、擒獲敵軍主帥者,百夫長及百夫長以上陞兩級,賞二十萬錢,百夫長以下陞三級,賞十五萬錢;第二條,斬殺、擒獲敵軍一大將者,百夫長以及百夫長以上陞一級,賞五萬錢,百夫長以下陞兩級,賞三萬錢;第三條,斬殺敵軍一位中級將領者,百夫長以及百夫長以上陞一級,賞一萬錢,百夫長以下陞兩級,賞八千錢;

第四條,斬殺或擒獲敵軍一下級將領者,百夫長以及百夫長以上賞五千錢,百夫長以下賞三千錢;第五條,斬殺或擒獲一敵軍普通士卒者,百夫長以及百夫長以上賞兩百錢,百夫長以下賞六百錢;第六條,獻出關鍵計策者,賞五萬錢;第七條,獻出有利計策者,賞一萬錢;第八條,檢舉出斬罪之人者,賞五千錢;

第九條,檢舉杖罪之人者,按照罪行大小,最高可賞三千錢,最低可賞兩百錢;第十條,獻出關鍵報者,賞四千錢;第十一條,執行危險任務,賞三千錢,因工殉職者賞三萬錢,致殘者賞一萬五千錢;第十二條,一月之從不犯軍規者,賞一百錢;第十三條,治軍有方、使行伍之間和睦相者,賞兩千錢;第十四條,訓練中積極者,可酌賞從五百錢到十錢不等;第十五條,創新或新創戰陣者,賞兩萬錢;第十六條,指出戰陣重大弊病者,賞五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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