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年代:女配她逍遙自在_第175章;去當下鄉女知青成全男女主?去你的吧!(5)(1)
因為吳雪雲攜帶環的離開,曾家的事,雖然理的艱難了一點,但終究還是沒有把男主兩人給弄下鄉去。
一切就如同吳雪雲所期的那樣,未能互相接班對方的母親的工作崗位的男主二人,因着這回的事,外加上廠里的一些罰理,最終雖說是功的接了班,但卻從正式工變了臨時工,只要廠里願意,就可以隨時辭退。
事搞這個樣子,還讓駱家也了一個正式工的工作崗位,甚至還搭上了駱晴晴的名聲,駱家自然是不高興的。
但駱晴晴的名聲已經這個樣子了,除非遠嫁,不然的話,短時間之本找不到好的人家。
所以,在曾家父子兩人慣常會畫大餅,最擅長黑白顛倒的Pua外人的努力之下,曾黎明和駱晴晴這一對鴛鴦,也算是正式定下了婚約。
因着他們怕兩人的工作上出問題,到時候又被強行要求下鄉,所以在正式定下婚約之後不久,兩人便在自已的心甘願與家人的催促之下去登記了結婚,領了結婚證。
只不過,曾家完全沒有要辦酒席的意思。
駱家那邊的人催,曾家這邊便是再三的推,借口着賠了吳家的錢,所以沒有錢辦婚禮,並讓曾黎明直接接着駱晴晴回家。
曾家哪裡是沒有錢辦婚禮,只不過是現有的錢並不能放在明面上。
可他們的這一套說辭,又沒有伴上彩禮加倍,駱家人哪裡會願意。
他們強的要求,如果不辦婚禮的話,駱晴晴就依舊留在家裡,讓曾黎明上駱家的門。
結果,他們的態度拿的非常到位,為他們所維護的駱晴晴卻直接背刺了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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