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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族權後_第1347章 改法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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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十一娘的目的,遠遠並非將鄭宕正法而已.

不過鄭宕雖間接害殺馮,僅此罪責,還不足以讓保舉者謝饒平罷相貶職,倘若舉薦不慎而已,便會引來如此嚴重後果,相信今後朝堂,無人再敢舉薦才幹,就連吏部尚書,恐怕也沒人膽敢擔任了.而朝堂州縣,這麼多員,總不可能全由天子決斷任命,且就算天子忙得過來,也不可能擔保任命者完全不犯過失.

所以十一娘暫且不問謝饒平失察之罪,宣告道:“聖上出征之前,便有意改革法制,實因多年以來,員枉法欺民之惡,屢不止,百姓舉告無門,蒙冤不得申昭,走投無路之餘,逃亡者有之,落草為寇者更是不乏.若法制嚴明,員清正,百姓得以安居樂業,何懼盜匪之?況本宮經鄭宕一案,更引深思.”

十一娘冷冷看向謝饒平等:“便連謝公.韋公,位居政事堂重臣,竟不明父祖毆殺子孫,尚有限制,認為無論由,皆能獲以輕判,更何況萬千臣民,不能通諳律法,將為主者毆殺僕從,為尊者毆殺卑,視同理所當然.”

“長此以往,只怕謀逆大罪不能親親匿,也會為一紙空文了!”

皇後開了個頭,賀湛立即助拳:“臣附議,改革法制清肅吏制勢在必行,又現行律法,有關殺傷之罪,亦當更加明確,否則適行時,難免有刑錯判,造冤案,有如,關於何為教令,便頗多爭議,是以,臣建議,廢除尊長毆殺子孫可獲寬免之條,子孫不服教令,尊長可施責罰,但不能殺傷子孫,否則以七殺之罪各論刑責,子孫若行悖逆不孝,當報府決.”

皇後主張,賀湛提議,自然引起朝堂上哄聲驟起.

有人說:“三綱倫常.聖賢張舉,若子逆父而不罰責,臣逆君豈非無罪?”

有人說:“暴秦以法家治國,三世而亡,漢武以來,皆以儒禮治國,此乃正道,皇後豈可效暴秦,而違正道?”

韋元平乾脆跳腳:“歷來只聽說朝廷教化百姓,息訟罷爭,皇後意推行酷法,挑鬥訟爭,難道是想讓社稷滅於,讓那些平民百姓,在我等員面前耀武揚威!”

“韋相最後一句話,當真便是道破今日殿議之上,眾多朝臣恐慌了.”十一娘冷喝:“何故馮一案,事隔多年,直至如今其子方才擊鼓鳴冤,使朝堂震?!並非馮暨過去未曾舉告,而乃當初萬年令本便不狀告,懶問青紅皂白,先用誣告之罪,將其驅出刑堂,馮暨狀告無門,至如今,得知聖上勵圖治,還天下公允,方再作嘗試.”

“天子腳下,尚有民眾為惡吏欺,死難瞑目,生者懷恨,更遑論州縣遠域,多員貪贓枉法,以致民眾遭無妄之災,怒不敢言?!諸卿強調以禮治國,強調聖賢之學,那麼我倒問你們,何方聖賢,會不顧社稷民生,主張貪霸橫行?漢朝武帝,雖提獨尊儒,但何曾荒廢律法,又我朝高祖,自得天下,便下令改革弊法,完善律令,且教囑後世子孫,法紀不可紊,若察疏失,立加整改,不用拘泥祖宗陳規,而棄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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