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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魏獵人王_第38章 按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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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按律,革除功勞已是最大的懲罰了。

“呂大人,按照律法,是罰款二十兩銀子,下罰了他五十兩,再多的話,那下就不好做主了。”

“你!——”

“大人若覺得下所判有誤,那下願意讓出這把椅子,由大人您來審判。只是,審判上必須有大人您的署名。”

最後‘署名’二字可要了命了。

着一個省,跑這兒來審案,是朝中大忌,也是違法。

敢這麼玩的,朝中除了王爺和一品大員之外,誰都沒這個膽量。

呂明堂區區四品知府,他哪有這個膽

萬一將來查問起來,他可就是欺君大罪啊,要砍頭的。

悶氣都寫在呂明堂的臉上。

“呵呵,胡大人,你真是博聞強記啊,這麼個小律條,你都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