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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門仕子_第1215章 兩派對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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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文集團最大的利,豈可因難而止?太後休朝不聞,那就想想其他辦法。

就比如說……利用一下報刊?

嗯,這的確是個好法子。

齊譽可以在大庭廣眾下嗜殺人,為什麼咱就不能在萬眾讀者面前申飭一番?於口誅筆伐之下,且看你還如何自辯。

於是,一篇聲討齊譽的‘檄文’誕生了。

文中稱:齊譽齊保共犯下了一十三條大罪。

第一,他知法犯法,在大理寺還沒有宣判裁決的況下就選擇了私刑人犯,此舉可謂目無王法。

第二,他在未奏的況下私裁囚徒,可謂是目無君上。此等不忠之舉,枉為太上皇託孤重臣,帝若有知,必悲痛於南洋病榻也!

第三,齊譽他暴,於大庭廣眾下濺市井,如此低劣德枉為讀書人。若我孔孟有知,九泉之下何其痛心?

第四、第五、等等等,大大小小的罪狀羅列了一條又一條,看得人眼花繚

對於這事,齊譽只是簡單地以口頭方式回應了一句:加之罪,何患無辭?

書面的回應也是有的,不過,卻是由孟既明執筆於報刊上作出的針對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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