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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宋_第八十八章 招降(求追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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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頒發下這個聖旨,一切收買花石和各種製作供奉之的行為全部停止,以前設置的奉應局、造作局等機構全部廢除,以前奉應局、造作局的吏全部罷免。

限期十日結束。

不久之後,趙佶接到了貫的奏章,又親自下旨將朱勔等兩浙地區與花石綱有關的吏全部罷免。

可以說,趙佶君臣這是將鍋全都甩到了朱勔等兩浙地區為趙佶收斂花石綱的人上。

寫完趙佶的筆了之後,劉韐等人又以宣司的名義寫下了招降榜文。

榜文是這樣寫的:

近來狂寇竊發,四燒殺搶掠,為害一方,朝廷哀兩浙良民,深罹塗炭,今宣司遵奉睿旨,統率重兵,南下剿匪,奉辭問罪,務在救民,不專殺戮,若有無知之人被迫脅從,亦或花石吏連累,實屬有可原,爾等各宜,早圖歸計,有者,復還舊次,有田者,復業如初。

凶賊眷屬,賊中徒伴,若有從良之心,朝廷必降下招安,前罪皆免,一切不問。

若能率豪傑,別立功效,即當優與職,厚賜金帛。如能以一州一縣來歸者,即以其州縣任之;如有豪傑以鎮江城、江寧城來獻,不拘軍兵百姓,雖未命,便與節度使,給錢十萬緡,大宅一區……

貫下令從揚州當地招募勇士,讓他們攜帶榜文渡過長江,深到兩浙地區,四散發。

同時,貫又嚴令各軍嚴防死守,絕不能讓虎賁軍再過長江。

以宣司名義頒布的招降黃榜,陸陸續續地散發到了兩浙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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