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從尚公主開始_一百章 第二把火總算燒起來了(1)
黃子澄心對傅鐘的斷案充滿了敬佩之。
明朝初期的科舉,還是沿襲了唐宋以來的方式,八文還沒正式登場。明試科包含律令、《刑統》和斷案等,只是不計考試績,不被眾舉子重視而已。
既然要考,他自然知道一些書面上的東西,但司法實踐起來,就有點抓瞎。對傅鍾天馬行空的思維,覺拍馬也追趕不上。
他讀書的聰明本自天,任何書過了他眼,自然就能記住,這是天賦,嫉妒也沒用。
青年時代,每每習藝明經,疲累不堪之餘,總會看一些休閑書籍,調劑自己的神經。其中就有唐朝張鷟斷驢、北宋錢藻斷士兵搶劫案子的故事。
張鷟當縣尉時,有位百姓被路人割斷系驢的韁繩,並且失了驢背上的鞍袋,搜尋三天仍無法尋獲,只好報理。
張鷟得知後,苦思甚久,終於想出一計。舉行競賽,比賽規則是,在夜晚將驢松韁,凡驢能尋獲主人所藏的鞍袋,就可獲得五千錢的獎金。張鷟說:“這樣一定可以找到失竊的鞍袋。”
到了比賽那晚,張鷟命參賽人鬆開韁繩任驢自行尋鞍,那頭被路人割斷韁繩的驢,卻回到主人家,吏卒搜索住,結果在草堆中尋獲鞍袋。
錢藻任雲守備時,有兩個在京的衛軍士兵跑到通州去搶劫老百姓的東西,通州的吏把他倆捉拿歸案後,他倆拒不認罪。於是,州將此事告訴了錢藻。
他倆仗着自己是衛軍,審時,態度蠻橫,出言不遜。錢藻就甲兵站在大門外面,而單獨留下乙兵來審訊,聲十分嚴厲,過了一會兒,拿起筆來記下了一百多字,好像是在記錄乙兵的口供似的,然後,把他押了出去。接着,又甲兵進來,詐唬他道:“乙兵已經如實待了,搶劫的事主要是你乾的,所以,他應當釋放,而你要依法死!”甲兵不知道錢藻這是在騙他,就憤憤地說:“他本來是這件事的主犯,為什麼要推到我的頭上?”於是,甲兵如實待了乙兵的犯罪行徑,
錢藻又把乙兵進來對證,兩人只得低頭認罪。
兩個典故,與傅鍾判斷綏德縣鄰里金錢糾紛案相輝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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