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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1637_第160章 鹽糧相濟(十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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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完畢,慘聲漸歇,柯元這才將目從堂外收回,掃視了一眼堂上肅立的屬和衙役,最後落在了魏文昭與程哲一上,語氣沉緩地說道:

“諸位都看到了!鹽政,乃朝廷命脈,新法推行,更是陛下勵圖治之舉!容不得半點沙子!今日張三等人,便是前車之鑒!”

他頓了頓,聲音提高了幾分,帶着一種不容置疑的決斷:“自即日起,凡我廣靈縣,一切涉及鹽務之事——無論是私鹽販賣、鹽兌付、鹽引勘合發放,還是與鹽戶、鹽商相關之糾紛訟案——無論事大小,必須報至本,由本親自審理!任何人不得擅專!”

他的目特意在縣丞、主簿等人臉上停留片刻,然後轉向魏文昭與程哲一,語氣轉為一種帶着敬意的強調:“此外,但凡審理此類鹽務案件,必須請魏狀元與程先生二位監督上在場旁聽!此非本推諉,實因二位乃朝廷特使,肩負監督鹽政之重責。有二位在場,一則可確保本審理公正,不偏不倚,完全依照《大明律》與朝廷新法神;二則,若有任何關乎鹽政大局之蛛馬跡,二位亦能及時察知,上報程閣老!此乃為朝廷負責,為新政負責,亦是為我廣靈百姓負責!”

他環視全場,斬釘截鐵:“此令,即刻生效!若有違背,無論是誰,本定以職、妨礙鹽政論!爾等可都聽明白了?”

堂上眾人,從縣丞到最末的衙役,齊聲躬應道:“卑職/小的明白!謹遵縣尊諭令!”

柯元這才神稍霽,看向魏、程二人,臉上重新浮現那種誠懇而略帶歉意的笑容:“二位上,本如此安排,不知可否?絕非要勞二位,實是希借二位之威,震懾屑小,更希我廣靈鹽務,能在二位監督之下,清清白白,全然合乎朝廷法度,不為新政推行之阻礙。”

聽完柯元這一番安排和話語,魏文昭心中的那點不忍,被一種強烈的認同取代了。

看!這柯縣令並非冷酷無,他依法辦案,鐵面無私,但又如此重視程序公正,主要求在他們監督下審理鹽務案件,這是何等的坦與負責!他先前對柯元可能“不作為”的疑慮,此刻消散了大半,反而生出幾分敬意。

就連一貫謹慎持重的程哲一,冷眼旁觀了整個過程,見柯元審案流程清晰,引用律條準確,置果斷,且主將他們納監督程序以示無私,心中也不由得對這位縣令刮目相看,先前的警惕略微放鬆了些,覺得此人或許真是位想做事、且懂得規矩的幹吏。

魏文昭起,對柯元拱手道:“柯明府深明大義,事公允,更主邀我二人監督,以避嫌疑,以正視聽,實乃老謀國之道,我二人必當恪守本分,做好這‘見證’之責。”

程哲一也微微頷首,表示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