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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新帝:崇禎的時空革命_第551章 天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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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道旨意最重要:“自崇禎十四年正月始,改元‘永興’。取‘永遠興旺’之意。今年仍用崇禎年號,明年啟用新元。另,頒布《皇明共治約法》草案,南北兩京員、各省士紳、書院學子公開議評,一年後定稿施行。”

改元!約法!兩個重磅消息讓大殿一片嘩然。改元意味着新時代的開始,《皇明共治約法》更是前所未有——雖然只是“草案”,雖然還要“議評”,但皇帝公開提出要制定一部“約法”,這本就是石破天驚。

周延儒忍不住出列:“陛下!年號乃國之大統,豈能輕改?且《約法》之事,涉及祖宗法度……”

“正是為了祖宗法度,才要改元立約。”李明打斷他,“崇禎年號,承載了太多苦難——旱災、蝗災、兵災、民變。朕要一個新開始,一個大明永興的開始。至於《約法》……朕問諸位:太祖頒《大明律》,祖修《永樂大典》,可是改了祖宗法度?”

沒人敢說太祖、祖不對。

“《約法》不是改祖宗法度,是補祖宗法度之不足。”李明起,走到階前,“兩百多年來,世事變遷,舊法已有不合時宜之。朕與黃宗羲、方以智等學者商議,草擬此《約法》,核心只有八個字——**民為邦本,法為政綱**。”

他從太監手中接過草案第一卷,翻開扉頁:“這裡面規定了什麼?規定了員不得貪贓枉法,規定了稅賦必須公平,規定了百姓有申冤之權,規定了滿漢蒙回各族一律平等。這些,難道不是祖宗想看到的大明嗎?”

大殿寂靜。許多員其實還沒看到草案容,但聽皇帝這麼說,似乎……也沒什麼不對?

“草案會印發天下,人人可讀,人人可議。”李明合上草案,“朕不要一言堂,要集思廣益。一年時間,諸位可以提意見,可以批評,可以修改。但有一條——必須言之有,必須為國為民。若只為私利,只為反對而反對,朕絕不採納。”

這是最高明的策略:把制定過程公開化、民主化(雖然只是雛形),讓反對者找不到攻擊的焦點。你要反對?可以,但必須說出道理。說不出道理,就是無理取鬧。

周延儒等人面面相覷,最終沉默退下。他們知道,這場仗,從朝堂之爭變了輿論之爭、道理之爭。而在這方面,他們未必是黃宗羲那些學者的對手。

朝會持續到午時。結束時,李明做了最後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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