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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葉靈異事務所_863.第861章 編號071-水上樂園(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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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6日,調查到羅安路412號地址,查找到該地址原為莘區綠地,2000年建。2001年4月19日,莘區綠地發生強殺人案件。案件被害人為米雨菲,27歲,民慶市人,公司職員;兇手為李翰,31歲,民慶市人,無業。該案件於2001年9月11日偵破,2003年1月7日宣判。李翰背叛有期徒刑十三年,現在正在服刑。

附:城市歷史規劃圖影印件;案件卷宗及判決書影印本。

2011年7月28日,聯繫到米雨菲的父親米浩正。音頻文件07120110728.wav。

“您好,米先生,冒然打擾您,真的很抱歉。”

“沒關係。你們是為了菲菲那個案子來的吧?那個案子已經過去很久了啊。”

“是的,案件已經過去很久了。我們報社正在做一個專題,有關安全的。令千金的案件,很有典型,所以我們希做一個回顧。如果及您的傷心事,我們很抱歉。”

“嗯,沒什麼,已經過去那麼久了……說實話,我對這個兒的關心,是有些不夠,我那時候,經常在外地出差。主要是和媽媽一起,是被媽媽一手帶大的。也一直很獨立,很堅強。我沒有想到……我都這樣了,媽媽是完全不了,都搬到其他城市去了……”

“嗯,這一點我們也有調查到。方士並不願意接我們的採訪。”

“那是當然的。啊……唉……”

“那麼,米先生,能請問一下當時案件的經過嗎?”

“我,我是聽警察說。我接到媽媽的電話,是20號。菲菲19號就沒回來,就報了警,到20號,警察讓我們去認。我20號趕回家,和媽媽一塊兒去了……就是……就是菲菲……媽媽直接哭暈了過去。我也不好。警察說,是在綠地那裡,綠地的一棵樹後面找到……還是那邊的環衛工找到的。那個畜生沒有把藏起來,現場也留了很多證據。警察說,可能是流竄作案,可能是沒有預謀的犯罪,可能抓不到兇手,可能很快就會抓到。我們那幾天就一直等着……什麼事都做不了,只能等着結果……還有好多認識的人,假惺惺地來安,在背後說閑話。他們說菲菲一個孩子,晚上跑到綠地……我……我因為手打人,還被帶去派出所過。唉……”

“嗯,之後呢?”

西西西

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