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小說

生命的編碼_第392章 法的精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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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語:石板上的人】

國際基因權法院,第一審判庭。

新紀元三年,樹之紀第1102日,上午9時。

蘇明站在原告席前,手邊沒有文件。

三十二年前,他被裝在零下196攝氏度的氮罐里,編號E1985-047。三十二年後,他站在人類歷史上第一個專門審理基因權利案件的國際法庭上,後沒有當事人,因為他自己就是當事人。

不是以律師份。

是以“樣本”份。

首席法——來自南非的憲法法院前大法——敲擊法槌:

“原告陳小北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江東省民政局拒絕戶籍登記一案,現就法律適用問題聽取專家證人意見。請原告方第一專家證人蘇明先生作證。”

蘇明走向證人席。十步距離,他走了三十二年。

宣誓時,他的右手按在一本特製的書上——不是聖經,不是憲法,是初版《緣和解協議》的羊皮紙復刻版。封面上燙金的基因螺旋圖案在法庭燈下微微反

“我宣誓,我將陳述事實,全部事實,且僅為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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