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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明靠紅顏練武陞官_第393章 官場默契掩劫案,府衙硃筆定天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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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大用和馬彪拿到這份詳文,又據自己的系統,稍作修改潤,加了“管理疏忽”、“訓誡下屬”、“請求朝廷減免罪責”等容,便各自用印,分別發往漕運總督衙門和浙江都指揮使司。

一場心策劃、腥殘酷的鹽劫案,在地方行政與漕運、衛所系統的“默契”運作下,就這樣被輕輕抹去,變了一樁檔案中“不幸的運河風災事故”。

河面上的殘骸終將被清理,終將土為安,倖存者的恐懼也會隨時間淡去。

但二十萬兩鹽的消失,“翻江龍”的囂張,以及這場黑幕下掩蓋的真相,卻如同投深潭的巨石,其引發的暗流,終將在更深遠的地方,悄然涌

杭州府衙,二堂。

知府胡禎端坐於巨大的花梨木公案之後,眉頭鎖,手中拿着那份剛從錢塘縣加急送來的“漕運事故初步詳文”。

案頭的青銅香爐里,上好的龍涎香裊裊升起,卻驅不散他眉宇間的凝重。

“夜遇狂風,漕船相撞沉沒……鹽五千引盡沒,殉職兵一百一十六人,傷七人……天災非人力可抗……”

他低聲念着文中的關鍵語句,手指無意識地敲擊着潔的桌面。

價值二十萬兩的鹽損失,一百多條人命,這放在哪裡都是震一方的重大事故!

按照程序,杭州府作為錢塘縣的上級,必須對此事進行嚴格審核,確認事實無誤、定準確,並提出初步的理意見,然後上報給主管一省刑名、監察的浙省按察使司。

如此重大的案子,審核之責,自然要給府衙中負責事務、且擁有制衡知府權力的關鍵人——通判孫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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