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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幕刷視頻,返現一點點_第209章 嫡庶神教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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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學子翻着手中的《唐律疏議》,從法律上分析,那句話就不對。

“《唐律疏議》中有‘諸子均分’的制度,雖嫡長子繼承宗祧,但庶子同樣有權分得家產,豈能一概抹殺?

是的,沒錯,從唐代起“諸子均分”就已經被寫律法了,

最多家裡有爵位,爵位是嫡長子繼承,還有和祭祀相關的禮等,這些屬於爵位綁定的東西也是嫡長子的,家產的話是諸子均分。

再往前,到漢時期“諸子均分”雖然沒有被寫律法,但已經被稱讚為治家典範了。

而如果按照推恩令來講,這種均分在漢朝其實就已經有雛形了吧?

反倒是元代,繼承家產是真的分嫡庶,嫡子能分到四,庶子能分到三,私生子也有繼承權,但只能分到一。(當然,也分況。)

【“嫡庶神教”的第三條規矩——妾室不能穿正紅,只能穿。】

【這條要是讓古人聽見了,估計都得愣一愣,反問一句:“這又是哪朝哪代冒出來的封建老規矩?”】

【我仔細翻過史料,古代就沒有明文規定妾室不能穿正紅。】

【哪怕是在服飾制度極為嚴格的明朝,也找不出這麼一條。】

【你們要是不信,親自去翻翻《明史》里對皇後、妃嬪服飾的規定,就會發現本就沒提過“妃嬪不得穿正紅”這種話。】

穿穿

穿

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