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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我當歷史老師,凡子歷史課_第100章 奧斯曼第一次進入歐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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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接着聊奧斯曼的故事!上回說到奧斯曼一世這位“初代創業老闆”,靠“護商、收留流民、準踩點”,把一個小部落折騰了“有地盤的小政權”,最後還打下了東羅馬的重鎮布爾薩。今天咱們的主角,是奧斯曼的兒子——奧爾汗,還有孫子穆拉德一世,講這段“二代接棒、三代擴業”的關鍵期。

這段時間(1326-1362年)特別有意思:奧斯曼從“小亞細亞的地方勢力”,變了“敢踩進歐洲的狠角”;東羅馬從“本沒看見”,變“天天盯着奧斯曼的向,飯都吃不下”;更關鍵的是,奧斯曼第一次學會了“不只用拳頭說話”——會聯姻、會搞制度、還會“借別人的矛盾打自己的仗”。咱們用“創業公司發展”的比喻,結合正經史料,把這段事兒嘮得明明白白,保證你聽完能跟朋友吹“我知道奧斯曼是怎麼打進歐洲的”,老人能聽樂,小孩能記住。

一、奧爾汗接班:不是“富二代躺贏”,是“比老爹還會搞建設”

1326年,奧斯曼一世去世,他的兒子奧爾汗繼位。按咱們現在的話說,奧爾汗是“富二代接棒”,但他可不是“只會揮霍的敗家子”——相反,他是“把老爹的小作坊,升級正規公司”的關鍵人

先給奧爾汗畫個“人速寫”:他比老爹奧斯曼“更有文化”,小時候不僅學騎馬打仗,還跟着基督徒學者學過希臘語,懂點算格也更“穩”——老爹靠“口碑拉人”,他靠“制度留人”;老爹打下布爾薩就去世了,他第一件事不是“繼續打仗”,而是“把布爾薩打造‘公司總部’”。咱們用三個“創業作”,看看這位“二代老闆”有多會幹,每個作都有史料撐腰,還帶點小幽默。

作1:把布爾薩打造“宜居都城”——不是“搶完就走”,是“長期經營”

奧爾汗繼位時,布爾薩剛打下來沒多久,城裡還有點——房子被戰火毀了不,老百姓(有希臘人,也有突厥人)還在怕“奧斯曼士兵會不會搶東西”。換了其他部落首領,可能會“先搶一波再說”,但奧爾汗不一樣,他下了兩道命令,直接穩住了人心:

第一道:“士兵不許搶老百姓一針一線,誰搶就打三十大板,還要把東西還回去”。有個士兵不信邪,了老百姓一隻,奧爾汗真的讓人把他拉到廣場上打了板子,還讓他提着給老百姓道歉。這一下,城裡的人就不怕了——原來這新首領“說話算話”。

第二道:“不管是基督徒還是穆斯林,誰願意修房子、開店鋪,都免三年賦稅(不用糧食和錢)”。老百姓一聽“有這好事”,紛紛手修房子,沒多久,布爾薩就從“破城”變了“熱鬧的城”——街上有希臘人的麵包店,有突厥人的鐵匠鋪,還有猶太人的雜貨店,甚至還修了一座新教堂,供基督徒做禮拜。

奧爾汗還把“公司總部”設在了布爾薩——修了一座簡單的宮殿(其實就是大點的石頭房子),還設了“財政”“司法”,專門管收錢和斷案子。這可是奧斯曼第一次有“正規政府部門”,之前都是“首領說了算”,現在終於有了“規矩”。(史料依據:《奧斯曼編年史》第二卷記載,奧爾汗“在布爾薩定制,設法,百姓安居樂業,商旅雲集”;14世紀希臘學者喬治的《小亞細亞見聞錄》里,寫他在布爾薩“看到基督徒和穆斯林一起逛街,士兵不欺負人,比東羅馬的員還講道理”。)

你看,奧爾汗這招多聰明——老爹打下了“地盤”,他打下了“人心”和“制度”。這就像現在的創業公司,老闆拿下了辦公室,不是先炫耀,而是先搞裝修、定製度,讓員工和客戶都覺得“這公司靠譜,能長期合作”。

作2:建“正規軍”——不是“湊一群人就打仗”,是“專業部隊打勝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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