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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我當歷史老師,凡子歷史課_第55章 “改革家”倆兄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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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先快速回顧下提比略·格拉古(階段2的主角)的事兒,不然沒聽過上回的朋友可能會懵。這位“羅馬富二代叛逆者”,爹是執政(相當於國家總理),媽是“戰神”大西庇阿的養孫,妥妥的“羅馬頂流圈後代”。可他偏不跟貴族們一起“躺平”,非要替平民出頭。

公元前133年,提比略當選“保民”(平民代言人),掏出了自己的“救市方案”——《土地法》:貴族家最多只能佔1000猶格地(相當於1400個足球場,真不算了),多出來的國家收走,分給沒地的平民,而且平民拿到地還不能賣,只能傳給兒子,相當於“永久產權房”。

結果呢?貴族們跟被踩了尾的貓似的,又是造謠(“提比略想當國王”),又是收買其他保民(當時保民有10個,不是倆哦,上回咱們改錯過),最後乾脆武:元老院大佬納西卡(還是提比略的表叔,夠狠)帶着一群家丁,衝進公民大會會場,把提比略和300多個支持者打死,直接扔台伯河——跟扔垃圾袋似的。

提比略死了,他的《土地法》也了“半吊子工程”:土地委員會雖然還在幹活,但貴族們要麼藏地契,要麼塞錢賄賂,分地速度比蝸牛爬還慢。平民們剛看到點希,又被打回“睡橋”的日子。這時候,所有人都在等:誰還敢接着跟貴族掰手腕?

答案很快就出來了——提比略的親弟弟,蓋約·格拉古。

蓋約登場:比哥哥“狠十倍”的“改革狠人”

蓋約比提比略小9歲,哥哥死的時候,他才20出頭,正在西班牙當兵。聽說哥哥的死訊,蓋約當場就紅了眼,心裡只有一個念頭:“我哥沒幹完的事,我來干!而且要幹得更徹底!”

咱們先說說蓋約的格——跟溫文爾雅的提比略不一樣,這哥們兒是“暴脾氣+高商”的結合:在軍營里,他敢跟將領板,為士兵爭取福利;在街頭,他能跟平民坐一塊吃麵包、聊家常,把平民的苦水全記在心裡。用現在的話說,就是“能打能說,還接地氣”。

公元前123年,蓋約當選保民——這時候距離提比略死已經10年了,羅馬的“土豪病”更重了:平民更窮,貴族更貪,兵源更缺,連羅馬城裡的糧食都開始漲價,平民們快吃不上飯了。蓋約一上台,就放出話:“我哥只給你們分地,我給你們的,是‘全套生活保障’!”

這話可不是吹牛,蓋約很快就推出了自己的“改革套餐”——比他哥的“單點土地”富多了,咱們一個個說,保證聽得懂:

第一招:“羅馬版低保”——《糧食法》,先解決“吃飯問題”

提比略只盯着“地”,可平民們當時最急的是“明天吃啥”。蓋約一看:“有地不行,得先讓大家不死!”於是推出《糧食法》:羅馬政府每天從海外調運糧食,然後以“本價的一半”賣給平民,而且不管你有沒有地,只要是羅馬平民,都能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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