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必知的國學典故_不禽不獸-牆頭草,誰強跟誰,誰弱嫌棄。(1)
出
“不禽不”出自明代劉元卿所着的《應諧錄》,是一則借諷喻世哲學的寓言故事。原文通過凰與麒麟質問蝙蝠的節,諷刺了那些見風使舵、左右逢源,卻最終落得無立錐之地的投機者,後為批判世圓者的經典典故。
意思
故事中,蝙蝠在鳥類與類的爭鬥中,因兼“有翼”與“胎生”的特徵,對鳥稱“我乃”,對稱“我乃禽”,試圖兩頭討好。現多用來比喻 事圓、投機取巧,既不肯明確立場,又想在對立雙方間撈取好的人,也指這類人最終因缺乏原則而被雙方排斥,淪為“不禽不”的尷尬境地。
故事描述
遠古時期,昆崙山下的森林中曾發一場驚天地的爭鬥——百鳥之王凰與百之王麒麟因領地之爭,率領各自族群對峙。梧桐樹上,孔雀開屏炫耀着五彩羽,雄鷹振翅捲起漫天風沙;青石崖下,猛虎咆哮震落松針,巨象踏步踏碎磐石,空氣彷彿都因這場對峙而凝固。
蝙蝠躲在樹深,小眼睛骨碌碌轉。它生着翼卻無羽,是胎生卻能飛翔,本就介於禽與之間。此刻聽着外面的喊殺聲,它着爪子盤算:“若鳥族勝了,我有翅膀,理當歸附;若族贏了,我是胎生,也算同類。”
待凰率領群鳥俯衝而下,利爪即將及麒麟時,蝙蝠突然從樹飛出,撲棱着翅膀對凰高喊:“我乃百鳥一脈!看這雙翼,豈非凡鳥?待我助您擒獲猛!”凰瞥了它一眼,見其皮灰黑、尖利齒,怒斥道:“禽皆有羽,你這烘烘的模樣,也配稱鳥?”蝙蝠嚇得回樹,抖落一灰塵。
沒過多久,麒麟率領群發起反攻,野牛踏平荊棘,狼群撕裂雲層。蝙蝠又悄悄探出頭,連滾帶爬地跑到麒麟面前,搖着尾諂:“我乃類子孫!您看這胎生之軀,豈不同宗?待我為您打探鳥!”麒麟甩巨尾,蹄子踏得地面震:“皆四足,你這怪模怪樣,也敢認祖?”蝙蝠被氣浪掀翻,撞在樹榦上,翼出一道痕。
爭鬥持續了三天三夜,最終凰與麒麟厭倦了廝殺,相約在昆崙山口和談。百鳥與百列於兩側,凰忽然指着躲在岩石後的蝙蝠,對麒麟說:“此獠自稱禽,卻無半羽。”麒麟怒哼:“它又對我稱,偏生雙翼能飛。”眾鳥與群聞言,皆怒目而視,鷹隼俯衝啄其翼,猛虎揚爪撕其皮。
蝙蝠慘着躲進最深的岩,從此晝伏夜出,再也不敢在白天面。每當聽到鳥或吼,都會嚇得瑟瑟發抖。森林裡的路過岩時,總會嘲笑一句:“看那‘不禽不’的東西,又在躲着了!”久而久之,“不禽不”便了形容投機者的代名詞,警示着後世之人: 世若失去原則,妄圖左右逢源,終將被各方唾棄,落得無地自容的下場。
蘊含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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