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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歷史人文匯_第169章 桑棗蔭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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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們,”周先生緩緩開口,“你們可知這‘社倉’是何?”

招娣舉起手:“先生,我知道!我阿娘說,就是把糧食存起來,等沒飯吃的時候拿出來吃!”

“然也。”周先生點點頭,“社倉的設立,並非為了一人一戶,而是為了全村人。年時,每家拿出一點,積多;若遇荒年,青黃不接之際,便可從社倉借糧,等來年收後再歸還。這便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也就是‘公共儲蓄’。”

他頓了頓,目掃過孩子們:“你們的父兄,每年都要向社倉繳納糧食。比如一家三口,便需繳納三斗米麥,或是等量的雜糧。這並非府徵稅,而是咱們農社自己的事,目的是實現‘家家有地,人人盡其餘力,地無毫荒棄’,更是為了‘防備米麥不足時應付荒年之用’。”

石頭聽得格外認真,他想起前年家裡斷糧,阿爹愁得整夜睡不着覺,是社長帶着阿爹去社倉,按規矩借了糧食,才熬了過來。“先生,那……那要是有人不肯繳怎麼辦?”

周先生微微一笑:“農社之,理當守相助,共渡難關。若有不願繳納者,社長會先出面勸導。若實在頑劣,或是瞞家產、不肯儘力務農之人,農社可呈報里正,再轉報縣衙,按‘不敬父兄、不務生業’論罪。不過,”他話鋒一轉,“咱們田村的社員,都是明事理的人。王老實家去年收最差,按規矩本可以繳,他卻堅持足額繳納,說社倉幫過他家,不能忘恩。”

孩子們都看向石頭,石頭黝黑的臉上出一自豪。

周先生又道:“社倉的糧食,由專人管理,賬目要清清楚楚,每年秋收後都要當眾核對,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這便是‘農村自治’的道理。咱們農社的事,咱們自己商量着辦,但也要聽從府的號令,比如這‘農桑文冊’,社長每年都要造冊呈報上去。”

說到“農桑文冊”,周先生輕輕嘆了口氣。他曾在縣城的書院待過,知曉些場的門道。“只是,”他聲音低了些,“土地有限,每年植樹卻有遞增的指標。有些地方為了政績好看,便在冊子上多報數字,實則並未真的栽種那麼多樹。百姓們便笑這是‘紙上栽樹’,不過是樣文章罷了。”

李德昌恰好理完棗樹苗的事,走到農校門口,聽到了周先生最後幾句話,不深有。他何嘗不知道這些?每年上報農桑數字時,縣裡都會暗示他多報一些。他盡量實事求是,但有時也不得不做些“調整”。比如去年植樹,實際栽了兩千三百棵,上報時便寫了兩千五百棵。他嘆了口氣,走進院子:“先生,孩子們,時候不早了,該回去幫家裡幹活了。”

孩子們紛紛起,向周先生行禮,然後嘰嘰喳喳地散去。石頭走到李德昌邊,小聲說:“社長,俺以後也要像阿爺一樣,好好種地,多繳糧食給社倉!”

李德昌拍了拍他的肩膀,目落在農校旁邊的那片空地上。按照規定,“社區如近湖塘,則必須養魚、鴨、鵝,並栽種蓮藕、菱及葦等”。田村沒有湖塘,但村後有一片窪地,他正琢磨着能不能引水改造一下,種些蓮藕,或是養些鴨子。至於荒地,農社早已規定“先讓較窮苦人家墾植”,王老實家的幾畝地,就是幾年前開墾荒地得來的,如今已能勉強糊口。

便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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