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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歷史人文匯_第158章 驛站賬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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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國忠!李棲筠將賬簿摔在案上,京兆府驛站半年虛報驛馬損耗三十七次,挪用公廨錢購置的河西大馬被私借,你作何解釋?

楊國忠掃了眼賬簿,突然笑了:李史莫不是老眼昏花?這賬簿上的簽字,可是你弟弟李棲楚的筆跡。

沈既明這才注意到,每張報銷單據上都有“李棲楚”的硃批。李棲筠臉鐵青——他這位弟弟正是京兆府司錄參軍,掌管驛站經費審批。

“公廨錢的利息本就該靈活調度。”楊國忠踱到沈既明面前,突然走他腰間的魚袋,“新科進士?放着翰林院的清貴差事不做,偏要來管這驛站的爛攤子。我問你,驛站的公廨本錢是多?”

沈既明直脊背:“回郎中,京兆府驛站共有公廨本錢五千貫,按《唐六典》規定,以月息四分放貸,每月應收利息二百貫,用於驛馬飼料、驛丁口糧……”

“二百貫?”楊國忠嗤笑一聲,“你可知長安西市的波斯邸店月息多?三分利!”他突然將魚袋扔回沈既明懷中,“明日起,你將驛站公廨錢全數存波斯邸店,月息不用四分,只要三分五。”

“不可!”沈既明口而出,“《唐律疏議》明文規定,錢放貸不得超過四分利,且只能借給編戶齊民……”

“夠了!”楊國忠猛地一拍案,案上算珠嘩啦啦散了一地,“本郎中掌管天下財賦,用得着你教我做事?明日若不把五千貫送到波斯邸店,你這參軍就別想當了!”

沈既明攥了拳頭。唐代的公廨錢制度始於隋文帝,本是讓各署用本錢放貸取息,彌補辦公經費不足。貞觀年間,太宗皇帝親自規定“公廨錢不得出舉取利過其本”,可如今……他着楊國忠腰間那條金線織就的玉帶,想起《資治通鑒》記載的永徽年間公廨錢大案——那時就有員將錢借給胡商牟取暴利,最終導致江南十二州驛站癱瘓。

“沈參軍,”李棲筠突然開口,聲音低沉,“你先回去。”他給沈既明遞了個眼,“明日我自會去波斯邸店。”

沈既明走出度支司時,天已暗。長安夜市正熱鬧,西市胡姬酒肆飄來琵琶聲,可他滿腦子都是散落一地的算珠。五千貫公廨錢,月息三分五,每月就是一百七十五貫利息,比規定的四分利了二十五貫。楊國忠為何要自降利息?

“郎君可是在想公廨錢的事?”一個蒼老的聲音在後響起。沈既明回頭,見驛站老驛卒陳三郎提着一盞羊角燈。

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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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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