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歷史人文匯_第68章 北魏拓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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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軍馬之賦:明元帝拓跋嗣永興五年(公元413年),下詔每60戶必
須出戎馬一匹。八年後,即泰常六年,改為每60戶輸戎馬一匹,大牛一頭。另外,凡擁有羊100頭的,亦當輸戎馬一匹。徵收戰馬乃拓跋嗣準備南侵之用①。本來,據《魏書·食貨志》載,拓跋燾太武帝時,已平陝西甘肅一帶,以河西廣大水草牧地,畜養戰馬200餘萬匹,駱駝100餘萬頭以及牛羊無數。牧畜已不為。
c.運畜之賦:太武帝拓跋燾始二年(公元425年),詔令十戶出大
牛一頭,以便運粟塞外。此時期亦有徵驢運糧的。
此運糧制度為時頗長,直至北齊,歷時170年左右。
d.經常的雜調:文帝拓跋溶太安年間(公元455—459年),因
歷年來增加雜調相當於正賦的十分之五。文帝有廢除意,而尚書法仁以為軍國急需,勸諫不可廢。帝意以為“使地利無窮,民力不竭,百姓有餘,吾孰與不足”。遂廢除之,但不久又恢復。至獻文帝時才廢,人民負擔遂稍輕。
吏索需:由於孝文帝元宏在太和八年(公元484年)前,百不給俸祿,因此變相向人民需索更苛。
史遂有“初來單馬執鞭,返去從車百輛”的記載,農民負擔益重。
徭役:如明元帝泰常八年,築長城自河北省赤城至綏遠五原凡
2000餘里以防然族南侵;道武帝時建鹿苑於南台以便皇族行獵;泰常六年發6000人,築獵苑于山西省的白登;文帝和平年間發5000人治河西獵道于山西太原之北。
繁重的徭役遂拖慢了農業的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