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歷史人文匯_第54章 民生暗流(1)
太康餘暉下的暗流
,作為西晉都城,太康年間的彷彿格外溫暖和煦。歷經三國鼎立的長期戰,短暫的統一為人們帶來了息的機會。城中的商旅逐漸增多,儘管已不復漢朝時的鼎盛繁華,但仍着一劫後餘生的生機。然而,在這表面的安定之下,關乎國計民生的制度變革,正悄然牽着無數百姓的命運。
時任司隸校尉的傅玄,剛剛結束一場與同僚的激烈爭論,腳步有些沉重地返回府邸。窗外,是他親手栽種的幾株梧桐,葉片在微風中沙沙作響,好似在低聲訴說著什麼。而他的思緒,依舊停留在不久前呈給武帝司馬炎的那份奏疏上。
“陛下,”傅玄在心中默默念叨,“臣所言之事,並非為了一己私利,實是為天下蒼生考慮啊!”
他回憶起屯田制盛行的歲月。那時,土地歸府所有,屯田的士兵或農民,不過是國家的佃戶。若使用牛耕種,收中府得六,個人得四;若自有耕牛,則民各分一半。這樣的租率雖較為嚴苛,但仍在耕作者可承的範圍之,畢竟在戰年代,能有土地耕種、有飯吃,已屬奢。
如今,天下初定,屯田制度逐漸廢止,取而代之的是新的“戶調製”。這一新制度將土地分配給農民,規定男丁可占田七十畝,丁三十畝,一戶合計百畝。傅玄對此表示贊同,將土地授予編戶齊民,無疑能激發農民的生產積極,這是恢復國力的本所在。
然而,隨之而來的租調徵收,卻讓他憂心不已。
按照新規定,“戶調”為綱,每戶需繳納絹二匹、綿二斤。這是人頭稅與財產稅的結合,倒也簡單明了。但附加的“田租”,其徵收方式卻顯得異常沉重。
傅玄眉頭鎖,手中那份關於戶調田租細則的文書,墨跡彷彿都帶着幾分寒意。文書上清晰地寫着:凡由政府供應牛隻的農戶,所種之田,政府收取八,農戶自取二;若農戶自有耕牛,或無力購置耕牛而租借者,政府收取七,農戶自取三。
“何其殘酷啊!”傅玄低聲嘆息。他曾在奏疏中痛陳其弊端:“舊兵持牛者,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與中分。今一朝減持牛者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無牛者得七分,士得三分,人失其所,必不歡樂。”他建議應當恢復舊制,持牛者與府按四六分,持私牛者與府平分。如此,方能“人樂其業,地利畢出”。
然而,他的聲音在朝堂的喧囂中顯得十分微弱。武帝司馬炎或許是被統一的功績沖昏了頭腦,或許是迫於世家大族的力,又或許是認為新朝初立,需聚斂財富以鞏固基,最終,傅玄的建議如石沉大海。戶調製下的田租徵收,依舊按照那驚人的“私牛及無牛例”執行,即無論耕牛來源如何,政府一概收取七。
這意味着什麼呢?
。”畝十七田課“註標,線道一了畫重重方下其在後然,字二”畝百“下寫他。墨蘸了蘸,筆起拿,紙素張一開鋪玄傅
”?算計何如該又稅租,有便即?地土多麼這有哪下天,畝十七百一田佔要便戶一,此如若?理道的田課畝十七有還,外之畝百田占戶一有豈!讀誤人後是許或,足添蛇畫乃實,字二’外其‘此“,釋解人的制此解誤些那向在是像,語自喃喃氣空着對玄傅”,’畝十二丁,畝十五田課男丁,外其,畝十三子,畝十七田占子男‘謂所“
”!府給繳上要出產的七有上際實,地土畝百這,說是就也!意之租田其課——’田課‘的謂所是便這。租田納繳府政向要畝十七中其,畝百田占上義名民農,是思意!之田占畝百那在是明分,畝十七這“:”畝十七田課“點了點力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