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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漢劉玄德_第379章 武新律定乾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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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律館的燈火,連續亮了三個多月。

靜思閣,七張案幾早已被卷宗淹沒。自五月槐花盛時開啟的律法修訂,如今已至八月金秋。窗外銀杏葉初染金黃,而閣的討論卻越發白熱化。

“此條不可再讓!”

楊彪的聲音罕見地嚴厲,枯瘦的手指重重敲在竹簡上。這位年近七旬的太尉,此刻面龐漲紅,鬚髮皆張。案上攤開的是《賊律》草案,爭議的焦點是“族誅”之刑的存廢。

“謀反大逆,罪及三族,此乃漢家四百年法!”楊彪環視眾人,“若廢此條,何以震懾不臣?”

諸葛亮端坐主位,神平靜。三個月的磨礪,讓這位年輕的主持者越發沉穩。他待楊彪說完,才緩緩開口:“太尉所言,乃‘震懾’之效。然律法之設,首在‘公正’。”

他拿起自己案上的草案:“晚輩所擬新條:謀反者,首犯腰斬;父母、妻子、同產(兄弟姐妹)無預謀者,流三千里;若預謀參與,則依從犯論。孫輩及旁系親族,一概不罪。”

“這太寬了!”王允搖頭,“孔明,你年輕,不知人心險惡。謀反大事,豈有一家不知之理?”

“正因知人心險惡,方需嚴限株連。”諸葛亮語氣堅定,“司徒公可記得前漢七國之?吳王劉濞敗亡,其孫劉駒不過三歲,亦被誅殺。此三歲孩,有何罪孽?”

司馬防沉道:“孔明是怕,株連過廣,反人造反?”

“正是。”諸葛亮起,走到閣中懸挂的《漢律沿革圖》前,“秦法嚴苛,‘偶語者棄市’,結果如何?陳勝吳廣揭竿,天下雲集響應。高皇帝關中,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遂得民心。”

他轉向眾人:“今我新朝初立,當示天下以寬仁。謀反大罪,懲首惡即可;若輒族誅,恐寒天下之心,更恐地方吏藉此羅織,殘害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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