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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恆至高者_第153章 律令如刀,秘辛隱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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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之上,清虛真人手持拂塵,聲音清越,將神庭制定的一系列宗門管理細則娓娓道來。容繁雜,從宗門等級評定標準、領地範圍勘定與權益,到每年需向神庭繳納的賦稅額度,再到門下弟子登記造冊、不得藏匿通緝要犯等規定,事無巨細,面面俱到。

這些規則,如同一條條無形的鎖鏈,將每一個宗門都牢牢地束縛在神庭制定的秩序框架之。看似給予了宗門發展的空間和自主權,但最關鍵的資源分配權、最高裁決權以及暴力機構,始終牢牢掌握在神庭手中。許多小宗門的宗主聽得面發苦,卻不敢有毫異議。

林衍靜靜聽着,心中瞭然。這是堂而皇之的謀,以規則確立權威,以利益捆綁關係。想要在東天神陸立足,就必須遵守神庭的遊戲規則。

隨後,戰無極踏步上前,他聲音鏗鏘,如同金鐵擊,開始講解最為敏也最關注的宗門間爭端理規則。

“神庭鼓勵良競爭,以促進修行界活力。故,宗門之間,允許存在與衝突,甚至……有限度的戰爭!”戰無極目如電,掃過下方眾人,語氣帶着肅殺之氣。

“然!”戰無極話鋒一轉,聲音陡然嚴厲,“此戰爭,非無拘無束之殺戮!神庭律令之下,自有規矩:”

“一、制範圍:任何宗門戰爭,不得波及凡俗城池、靈田礦脈等民生基之地,違者,視同挑釁神庭,共伐之!”

“二、規模限制:用可能造地域永久破壞、引發巨大天地災劫的忌手段或陣法。戰爭規模,需控制在一定範圍。”

“三、宣戰機制:需提前向所在地域的神庭分殿報備,單方面襲視為邪魔行徑,神庭有權直接介。”

“四、勝負裁定:戰爭結果,需經神庭使者核實確認。敗者,需割讓領地、賠償資源,但神庭原則上不支持滅宗絕嗣之舉,除非該宗犯下十惡不赦之大罪。”

“五、最終仲裁:若爭端雙方無法自行解決,可申請神庭仲裁。仲裁結果,雙方必須遵從!”

這幾條規則,看似給予了宗門戰的自由,實則設限,將戰爭的破壞力和影響牢牢控制在神庭可接的範圍。尤其最後一條“最終仲裁權”,更是確保了神庭在任何衝突中的超然地位和最終話語權。這哪裡是允許戰爭,分明是給宗門衝突套上了韁繩,將其轉化為神庭維持統治、調節利益分配的一種工

殿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