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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600兩買一個縣令_第20章 第一個案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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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瞥了一眼旁邊的張大戶,見張大戶臉難看,沒敢再,卻還是狡辯:“是那老東西先的我,我只是推了他一下,沒打他!”

“你胡說!”老漢氣得渾發抖,“我只是撿地上的穀粒,不小心了你一下,你就一腳把我踹倒,還踢了我好幾腳!周圍的鄉親都看見了!”

劉飛看向堂下的百姓:“可有目擊者,願意作證?”

人群里,一個中年漢子站了出來:“大人,我看見了!張三確實把老漢踹倒在地,還罵罵咧咧的,小的可以作證!”有了第一個,就有第二個,又有兩個百姓站出來,證實了老漢的話。

證據確鑿,張三再也無法狡辯,臉變得慘白。張大戶坐在一旁,臉鐵青,卻也知道此時再求,只會讓自己下不來台,只能冷哼一聲,沒再說話。

旁邊的老胥吏悄悄對劉飛使了個眼,意思是“適可而止”,畢竟張大戶不好得罪。可劉飛假裝沒看見,再次拍了拍驚堂木:“張三,你當街毆打老人,違反本縣新令,按律當杖責二十,再罰勞役一個月,負責清理縣城街道!你可服?”

“什麼?!”張三和張大戶都愣住了。杖責二十,還要罰勞役,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張大戶立刻站起,沉聲道:“劉大人!不過是一點小事,何必如此嚴懲?再說,張三是我家的人,要罰也該由我來罰,就不勞縣衙費心了!”

“張大戶,”劉飛看着他,眼神銳利,“本縣的政令,管的是萬山縣所有百姓,不管是家奴還是主人,只要犯了錯,就必須罰!今日若是輕饒了他,日後還有誰會遵守本縣的政令?還有誰會相信府能為百姓做主?”

他的聲音不大,卻清晰地傳到每個人耳朵里。堂下的百姓們紛紛點頭,眼神里滿是敬佩——這個新來的縣令,是真的敢為百姓做主!

張大戶被說得啞口無言,臉一陣紅一陣白,卻也不敢再強行求,只能恨恨地瞪了張三一眼,坐回原位。

“來人!”劉飛喊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