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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陝北到星辰大海_第203章 朝堂動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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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高牆”,是明朝囚宗室罪犯的特殊監獄。朱元璋建國後,為防宗室作,定下嚴苛的《皇明祖訓》:宗室不得參政,不得經商,不得科舉,只能靠朝廷俸祿生活。若有犯罪,輕者削爵,重者囚於“高牆”——其實是在封地的特定院落,有兵丁看守,終不得出。

這項制度執行兩百多年,高牆積累了大量宗室罪犯。有的因為爭奪爵位,有的因為違法經商,有的僅僅是因為說了不該說的話。一旦進去,就再難出來——沒有審判,沒有刑期,關到死為止。

崇禎看着奏疏,心中複雜。他是皇帝,也是宗室的一員。那些高牆裡的,都是他的親戚,上流的都是朱元璋的

“劉卿所言,確有道理。”崇禎緩緩道,“然宗室犯罪,關乎天家面,若公開審理,恐……”

他話沒說完,但意思明白:家醜不可外揚。

劉之堅持:“陛下,正因關乎天家面,更應依法行事。今高牆之,有萬曆年間囚者,已四十餘載;有泰昌、天啟年間囚者,亦二十餘年。未經審訊,不明罪狀,此非慎刑,乃刑也。若傳之於史,後世將如何評說?”

這話中了崇禎的肋。他好名,怕在史書上留下污點。

“況且,”劉之補充,“如今各地宗室,對此多有怨言。若陛下能開此恩典,顯皇族仁德,必能收宗室之心。”

這才是關鍵。明末宗室,是一個龐大而尷尬的群。他們不能做事,只能吃俸祿,為朝廷沉重的負擔。

地方員厭惡他們,百姓痛恨他們,他們自己也活得憋屈。若皇帝能稍示恩惠,確實能收買人心。

崇禎沉良久,終於道:“准奏。着刑部、宗人府會同,制定高牆罪宗五年一審條例。但要謹慎,不得張揚。”

“臣遵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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