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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當紀委書記_第147章 破局的契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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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恪獨自在書房踱步。窗外天沉,又一場雪似乎正在醞釀。他到自己正站在一張巨大而錯綜複雜的網中央,無數線從四面八方牽扯着他和他的《新則》。有的線想將他勒死,有的想將他絆倒,也有的,或許只是暫時拉着他,觀風向。

單純的辯經和條款設計,已經不足以應對這樣的局面了。他需要更靈活的政治手腕,需要找到破局的契機,需要在敵人部製造更大的裂痕,甚至……需要爭取可能的盟友。

他的目落在了案頭那份關於“江南宗族財產”的專題報告上。何文淵提出的問題很實在,但也暴了江南士紳階層最深層的恐懼——他們怕新政會他們賴以生存的宗族土地和商業網絡。

也許,這就是一個切點?

陳恪坐回案前,提筆沉。或許,在“初稿”中,關於“財產申報”的部分,可以針對江南這類宗族勢力強大的地區,設計一個“過渡條款”?比如,允許在一定期限(比如三年),對複雜的家族共有財產進行逐步釐清和申報,朝廷提供方的“析產公證”服務,幫助員釐清個人與家族財產的邊界?這既回應了何文淵的擔憂,現了政策的靈活,也實際上將朝廷的角和規則,以“服務”而非“強制”的方式,開始滲那些盤錯節的宗族部……

這只是一個初步想法,需要詳細測算和論證。但思路一旦打開,陳恪覺眼前似乎出現了另一條路。改革不僅是強制推行新規則,也可以是通過提供“解決方案”和“過渡路徑”,來減阻力,引導變革。

同樣,對於湖廣的水利工程連續問題,是否可以設計“項目主管責任制”,明確主要員即使調離,仍需對任的重大工程負一定期限的後續督導或報告責任?對於山西的邊鎮特殊,是否可以將“財產申報”的重點放在軍餉、糧草、馬政等領域的異常收支上,而非田宅?

這些都需要大量的細節工作,但方向似乎明確了:將普遍原則與地域特殊結合起來,用細化的“手刀”而非放的“大刀”來推進改革。

“裴大人,顧大人,請來一下。”陳恪喚道。

當裴明和顧愷之來到書房時,陳恪向他們闡述了自己關於“過渡條款”“地域細則”和“項目責任制”的新想法。

裴明聽罷,捻須沉思良久,緩緩道:“此策……甚為老。雖看似退讓,實則是以退為進,將規定轉化為彈引導,更易為人接。尤其對江南士紳,提供方析產公證,看似服務,實則是將宗族財產置於府備案監管之下,高明!”

顧愷之也道:“對於邊鎮,重點監控軍需財務,確實比泛泛的田宅申報更有針對,也更能抓住要害。只是……如此細化,工作量將大增,且需要與地方府深通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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