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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崇禎再興大明_第45章 財富的分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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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狠了,一萬兩利潤,五千商業營收稅,這只是商行的,或者店鋪的錢,不是個人的,要拿到手,在納十稅一的分紅稅。

“陛下,這是不是有點狠了?”連王明鈺這個商業法和稅法的負責人都覺得太狠了。

卿放心,他們還有得賺,誰不願意做就別做,有的是人做。”

朱由檢搖頭,“不過,卿在他們的商業登記上完分開,個人小本生意,算個,沒有分紅稅,像酒樓,商行這種大商人才算,你們重新劃分以下,有個紅線。”

“遵旨。”

一旁的財政部的人可高興了,這樣一來,以後就不怕沒錢了。

“對了,對貪污吏,一定要明確立法,這不止是貪點錢就算貪污吏,而是有利益輸送的都是,如一個水利工程,一百萬兩白銀工程款,暗地裡拿好,給人方便,或者暗地作給自己親人,都算利益輸送。”

“陛下,這…如果,親人公平競爭呢!”

“那就公平競爭,以後員四年一換,負責考核的除了政績,主要查有沒有利益輸送,這是重點,可以公平競爭,但是暗地裡用手段,就看是他們手段秘,還是錦衛和東廠的手段厲害。”

“陛下,以後錦衛和東廠是否參與考核?”

“參與,加上朝廷派出的監察,三方互相協助,朕不信誰敢手,一經查出罪加一等。”

“好了,你們繼續完善,一個月後朕再查看,沒有問題就執行,除了法律總綱,其它法律應該每十年一改,適應當時的局勢,不能一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