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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鄉警事_第125章 感情百丈深 無伴則歸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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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不對勁。

從陳俊的神態舉止我已經能判斷得到,今天他之所以要到這個包房來串場,本就不是臨時起意,而是刻意為之。

我甚至都已經猜得出整個事的來龍去脈:夜貓和楊春約飯,夜貓突然說要加人,因為不知道是我,所以楊春就拉上了周靜一,為什麼拉上周靜一呢?因為他要給陳俊創造機會,所以楊春就通知陳俊到邛山大酒店這裡來,並給他說了房間號,於是陳俊就假裝偶遇,誰知道我也在裡面。

就是因為夜貓和楊春的信息通不全面,造了一次尷尬的“大翻車”。

當然,翻車固然讓我難,但是我也“因禍得福”,要是沒有這一出,我真找不到周靜一,也不曉得陳俊這小子居然還包藏得有這樣的心思。

同在一個班子里任職,你小子就這麼不見外、這麼不講究,我碗里的菜你也要往盤子里夾?

敬了一圈酒,陳俊出門離開。

隨着他的離開,我們這個飯局也再沒有進行下去的必要,大家飽沒飽都說飽了,醉沒醉都說喝不下去了,楊春提議去K歌,但是遭到我們一致的反對。

我和夜貓的理由是一致的,公安民警不能進娛樂場所,這是部里的規定,大意不得。周靜一卻是直接說:楊春你們兩個去浪漫吧,我和元亮這邊有點事要講。

得,周靜一都說得這樣直白,夜貓他們肯定沒話說,大家分開的時候,夜貓湊到我耳邊問我,說要不他上樓去弄死那小子?

大家都是聰明人,不僅我看出來,就連夜貓也已經觀察到,陳俊對周靜一“有點不一樣”。

我苦笑,弄什麼弄。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周靜一還不是我的妻子,我本就沒有資格阻止這個世界上任何一個男人追求,更沒有資格阻攔其他的人。不過,我要真的把陳俊打一頓,他也得白挨打,輿論更是偏向我這邊,挖人牆腳的事大家都恨,道德所不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