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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不一樣的大明_第779章 大明朝肚子里的蛔蟲(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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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子送到縣裡,戶房書吏先過手。

登記賬、驗銀,要補,開票要紙筆錢。

實際就是再扣2錢。

書吏、典吏、承發、差役,幾個人一分。

第三手,知縣、府,合法 “公費”。

知縣不直接拿,但大明律允許存留俸薪、衙門公費、修繕、迎送、紙筆、刑、囚糧。

再拿走2錢5厘。

第四手,王府宗室 ,河南最大的吞金

地方賦稅,先支給王府祿米,剩下的才起運京城。

如今宗室划扣,由府執行,但府與地方是一,並非全給宗室,而是通過宗室合法貪墨,宗室得到以往沒有的俸祿,也願意給府背書。

這裡吃掉2錢。

第五手,才是布政司、按察使、都司、巡按、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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