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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不一樣的大明_第772章 羲國公審案(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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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四臉一冷,“這就是你的答案?”

高父被鬆開,明白該說什麼,馬上跪着大,“逆子,人家都代了,沒殺人逞什麼能,要害死你姐姐嗎?”

高一功如喪考妣,低頭嗡嗡道,“我們都拿了高迎祥的銀子,為他聯絡家屬,發展兄弟,是一條繩上的螞蚱。

張獻忠聽說陝北強人在蘭州的結局,十分害怕,又被羲國公在寧夏的命令嚇壞了,來投奔李自,商量去河套藏

李自認為只有山西能藏,我們沒銀子沒糧食,正好艾詔到抓李自,就想反殺此人,給米脂百姓出口氣,拿足夠的銀子和糧食,到山西藏…”

陳四追問的很詳細,旁邊有校尉沙沙記錄。

破心了,才是真的問案。

百姓大開眼界,原來朝廷是如此問案,本用不着刑,不愧是錦衛。

不問經過,一直問人際關係,一直問做事機,任何罪犯也經不住細節推敲。

全是破綻,人越多,破綻越多。

哪怕他們在說假話,也是基於一部分事實,多問幾個人,很容易判斷。

陳四接下來問高立功,看到一家人和嫌犯在一起,高立功說的比兄弟更乾脆,西的事不知道,艾府說的更詳細。

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