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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不一樣的大明_第246章 三封信迎新年(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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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時間,衛時覺也在定計。

不過他自己跟自己定,別人沒用。

回到遼西八天了,同樣得先解決恤問題。

洪武七年,大明詔規定,軍士陣亡,父母妻子不能自存者,為存養。將校陣亡,其子世襲加一秩。軍衛亡,子或父母老,皆給全俸,着為令。

這是朱元璋的恤,看看就行了,沒有標準,大明場早忘了。

化五年兵部才有恤規定,世襲將陣亡而子嗣小者,每月優給按照升一級後的俸祿發放。陣亡將士無子孫者,母月支米五石,妻二石,其中母、妻終優養,應襲親屬因年老不能承襲者,仍月支米三石優養。

恤考慮很全面,士兵陣亡,不僅升一級,國家養家眷終生。

恤俸祿實發超過六品,響亮的一個屁。

萬曆初期,張居正聰明勁上來了,規定:多升授給賞。

這句話讓恤徹底淪為泡影,執行起來就是六個字:授蔭、無俸祿。

別說普通將士,總兵陣亡都是一堆蔭恩,不給實職,沒有俸祿,一張紙打發了事。

所以邊軍有無數百戶、總旗,個個是武,過的不如一個家丁。

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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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西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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